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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等频频出现,一些企业或个人采用非法违规手段开展网络公关活动,通过“灌水”、删帖、炮.........〖详细内容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中央外宣办等4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标本兼治,有的放矢地严厉打击非.........〖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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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部长:净化网络环境得民心顺民意
·新华网:各地部署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网络推手曝水军内幕:层层转包 网站自我粉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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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需要把握三个环节
·打击非法网络公关是净化互联网环境的根本
·人民日报:让网络公关回归正道
·整治非法网络公关 营造文明网络环境
·培养理性网民 消除网络水军生存土壤
 
·行动信息  
·概要: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从今年4月中旬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4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
·目的: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查处一批非法网络公关重大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理非法网络公关信息。
·举报电话:67196565(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举报网址:www.bjjubao.org;net.china.com.cn;www.12321.cn;www.cyberpolice.cn
·解读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对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等有严格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36条明确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人肉搜索监管提上法制日程
人肉搜索就像一把双刃剑,被贴上“反腐利器”、“社会正义和道德维护者”标签,对他人隐私的漠视和任意践踏俨然发展成一种网络暴力,因隐私泄露所引发的潜在危险也令人不寒而栗。
《侵权责任法》护航百姓民生
《侵权责任法》首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我国立法上第一次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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