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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出首张携犬入商场罚单

  浙江在线-安吉新闻网11月2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冯正园 通讯员 王韵)“我以为把狗拴好绳子带进商场就没事的,况且我们家的狗平时就比较乖,所以就带了进来。”市民李先生说,“这次城管同志教育得有道理,下次一定吸取教训。”

  经过长久以来关于文明养犬的整治与宣传,携犬出户要履行约束犬只义务,已经是很多市民都知道的事了,但对于文明养犬的其它内容,一些人仍存在盲区,比如,不能携带犬只进入人流密集的室内场所。近日,县综合执法局就开出了全县首张携犬入商场的罚单。

  “那天我们商场客流比较多,有一位顾客带着宠物犬想进入商场购物,我们的工作人员告知他商场不允许携带宠物入内,也进行了劝阻。但当事人觉得小狗没地方放,就一定要进来。”浙北雾山寺购物广场一楼百货部主管潘绍英回忆道。因劝阻无效,他们只能将此事反馈给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执法队员赶到时,当事人李先生已经将一只棕色的泰迪犬带到了商场服装区。记者观察到,由于服装区位置靠商场内侧,所以该区域的空气流通相对比较差,附近还有几名孩童在嬉戏打闹。“商场是儿童、孕妇都会光顾的场所,所以把宠物带进商场安全隐患很大。”执法队员现场进行劝阻。随后,李先生将犬只带离商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李先生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而这也是我县第一起携犬入商场被罚的案件。

  “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依据《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民不得携带除军警犬、引导犬之外的犬只出入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以及医院、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县综合执法局递铺执法所工作人员史洪瑞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从严整治养犬乱象、强化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并且对于市民在养犬中意识薄弱的环节重点加强宣传,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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