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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资源规划局出台惠企“8条”

  浙江在线-安吉新闻网3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林泽宇)疫情防控期间要素如何保障?土地出让金未按时缴纳需不需要支付滞纳金?近日,县资源规划局制定出台惠企“8条”,从简化项目报批流程、强化审批项目要素保障、调整出让时间节点等方面,帮助企业和项目解决关于土地报批、合同履约等方面的“一揽子”问题。

  项目是牵引经济社会发展的“牛鼻子”,涉及资规局的项目审批流程多、审核严格,其审批速度的快慢直接影响项目落地的快慢。为此,该局在深入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之外,考虑当前实际,又为自己制定了“附加题”。“为避免人员少集聚、少流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全面实施‘承诺制’报批程序,为急需生产型企业和重大民生公共服务打开‘绿色通道’,要求项目在结束‘一级应急响应’十个工作日内再补齐审批材料。”县资规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受疫情影响,我县今年项目用地储备库的名单确定将稍稍延后。一些亟需要素保障的项目怎么办?县资规局也针对性开出了“良方”:今年6月底前需开工的,并符合疫情防控急需生产型企业和重大民生公共服务类审批项目,优先纳入年度项目用地储备库,先行开展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这样一来,既为这些项目进一步节省了落地时间,同时让更多资源集中到项目中,实现合理化要素配置。

  疫情期间,《土地出让合同》如何签?土地出让金缴纳能否顺延?“按要求,今年1月24日前已成交的地块,按要求,需在1月31日至2月17日期间签订出让合同,考虑项目业主单位往来不便的实际问题,我们允许顺延30日;同样的,对1月31日至2月17日需缴纳出让金的,我们也提出了30天的宽限时间。”该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涉矿企业(含矿山)延期开工的影响,县资规局对该类企业原批准的允许采矿期限予以延长一个月。这将为此类企业减少至少近千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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