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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安委办部署开展的“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求,县安委办决定从5月至10月在全县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总体部署,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县安委会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潘鸣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刘海中、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樊锡宏、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丰贤忠、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厉海荣为副组长,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任组员的安吉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部门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专项行动水平。

三、重点检查对象

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服务机构、施工工地、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博物馆、文物建筑等14类重点场所。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居住出租房未设置灭火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应急照明灯、漏电保护装置。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五、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0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县安委办及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职责和任务,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动员部署到位。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行业部门动员部署情况,请于5月20日前报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明确工作标准。省安委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结合我省场所实际情况,起草了《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附件1),供各方面力量开展检查使用。县安委办可以结合实际对方法作进一步细化完善,提升可操作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0日至10月10日)。

3.全面组织培训。5月下旬,全县要分行业、分系统、分领域组织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的专门培训,讲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报消防安全形势,指导相关人员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整改要求。

4.单位自查自改。5月底前,督促指导单位(场所)使用《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2),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简称“三自主”),并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简称“一承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的单位(场所),要在单位明显部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简称“两公开”)。5月底前,完成自查的单位(场所)将自查表报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严格执法检查。6月至8月,县安委办组织应急管理、消防和相关部门,对完成自查单位(场所)开展全覆盖抽查。发现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对如实发现隐患问题,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亡人和造成社会影响的火灾,依法逐起组织调查,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人员责任。

6.集中约谈座谈。6月底、7月底,县安委办对本月发现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场所)集中开展2轮约谈,通报问题,提出工作要求,责令重新排查。8月底,对遗留重大风险未及时整改和新发现重大风险的单位(场所),进行警示约谈,讲清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督促其在9月前完成整改或落实严防死守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7.提升执法质效。县安委办依托行业部门、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执法和技术力量成立了“执法服务队”、“专家指导队”(简称“两队”),5月底,县安委办要参照市安委会成立“两队”,并报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起至专项行动结束,县“两队”每月至少开展一轮集中行动,帮助社会单位和基层力量及时解决执法和技术疑难问题。消防部门要积极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

8.行业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部署,积极履行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教育部门强化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民政部门强化养老服务机构、公安部门强化居住出租房、建设部门继续抓好高层建筑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健康部门强化医院、文化旅游文物部门强化娱乐场所和星级宾馆饭店以及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改善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督促落实自查自改职责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5月份,各行业部门单位完成自查。6月份起,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执法检查,确保行业单位火灾隐患在国庆节前完成整改或落实管控措施。

9.综合施策推进。全县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三服务”要求,对按要求完成自查自改的守规单位(场所),要减少干扰;对违规的单位(场所),要提高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的,要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要积极落实有关消防安全有奖举报的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整改,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判定,进行挂牌督办并向媒体曝光。

10.突出重点防范。紧盯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以及我省举办的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2019年联合国世界坏境日主场活动和中国坏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等重大活动,按照相关活动总体部署,重点督促我省相关活动涉会场所高标准落实自查自改要求,强化社会面管控,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11.日常工作回顾。县安委办将制定工作评价标准,结合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和县级检查稽查情况,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工作实施综合评判。

12.开展总结验收。县安委办将适时开展总结验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压实各方责任,逐个节点推进,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部门消防安全职责,落实会商研判、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专项行动水平。

(二)深化翻身仗行动。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将专项行动确定的各项具体任务,作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翻身仗行动的具体抓手,提升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民房)、老旧小区、重点乡镇(街道)、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改善我县消防安全状况。全县要认真开展火灾形势分析研判,切实找准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结合实际推进不放心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三)强化跟踪问效。全县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风险隐患在一线消除。要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掌握基层实情。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敢于较真碰硬、紧盯不放、直至整改。

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请于5月20日前报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5至9月份,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刘晴;联系电话:5300225;传真:5021316;邮箱:2395496451@qq.com。)

附件: 1.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

           2.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

安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安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印发

附件1:

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

一、自查和自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问题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装饰。

自查方法:对疏散走道、楼梯间、设备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等重点部位的装修材料进行采样点燃,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或查阅装修材料检测报告,确定燃烧性能。

自改措施:将易燃可燃材料拆除或者更换。

(二)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用彩钢板搭建的,彩钢板芯材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

自查方法:对彩钢板芯材进行采样点燃,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

自改措施:将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拆除或者更换。

(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做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禁放烟花爆竹,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自查方法:通过查阅建筑原始资料、采样核查等方式,查看建筑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

自改措施:将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更换;无法更换的,应在周边明显位置设置禁放烟花爆竹提示,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应通过动火审批,并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四)电气线路应敷设在不燃难燃装修装饰材料中,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应采用不燃隔热材料。

自查方法:查看电气线路是否穿越或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是否设置易燃可燃材料。

自改措施: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处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分隔。

(五)大型活动现场布展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装饰。

自查方法:对现场装修材料进行燃烧测试,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或查阅装修材料检测报告,确定燃烧性能。

自改措施:将易燃可燃材料拆除或者更换。

二、自查和自改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问题

(一)建筑地下与地上连通处的分隔应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

自查方法:查看建筑首层通往地下的楼梯间是否安装防火门,地下烟气是否会直接进入地上、楼梯间。

自改措施:用防火隔墙隔断或安装防火门。

(二)建筑住宅与非住宅的分隔应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

自查方法:查看建筑住宅与非住宅分隔处是否设置防火隔墙或防火门。

自改措施:用防火隔墙隔断或安装防火门。

(三)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应保持完好。

自查方法:查看防火隔墙是否开设孔洞,防火卷帘是否破损不能正常升降,防火门是否能正常打开、完全关闭,防火窗是否缺失、破损。

自改措施:封堵开设孔洞的防火隔墙,维修或更换损坏的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

(四)楼梯间、前室防火门应常闭。

自查方法:查看楼梯间、前室的防火门是否关闭,闭门器、顺序器是否损坏,从而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

自改措施:及时关闭防火门,门上张贴“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状态”警示标语;维修更换损坏的闭门器、顺序器。

(五)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缝隙应用防火材料填充、封堵。

自查方法:查看楼层楼板、管道与墙体间、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连接处是否留有孔洞、缝隙。

自改措施:对孔洞、缝隙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自查和自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不畅通的问题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应24小时保持畅通。

自查方法:查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或其他妨碍人员疏散的情况,如疏散通道堆放物品、设置障碍板、安全出口上锁、封堵等。

自改措施:采用打通、拆除、清理等方式恢复畅通。

(二)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不应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自查方法:查看室内门窗周围,是否设置广告牌、铁栅栏、防盗窗(网)等情况。

自改措施:拆除广告牌、铁栅栏、防盗窗(网);确需设置铁栅栏、防盗窗(网)的,应易于从内部开启,人员能顺利通过。

(三)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

自查方法:查看是否存在违规搭建临时建筑、随意停放车辆、堆放物品、设置围墙、铁栅栏等影响人员疏散、消防车辆通行的情况。

自改措施:采用拆除、清理、腾挪等方式恢复畅通,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警示标语。

四、自查和自改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问题

(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自查方法:通过实地查看、询问知情人等方式,检查场所内是否存在违规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情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是否严格限量,并有专人管理、登记。

自改措施:及时搬离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装置、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确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登记;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施工工地不得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自查方法:查看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计划限量进场、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是否通风良好、设置严禁明火标识。

自改措施:及时搬离、清理违规超量堆放的易燃易爆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

(三)高层建筑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自查方法:查看高层建筑内是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整改方法:及时进行劝止搬离。

五、自查和自改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问题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自查方法:进入消防控制室,查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是否停用或存在故障、屏蔽等信息,能否通过主机远程启动消防水泵、防排烟系统等。

自改措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出现故障的,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二)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能正常联动响应。

自查方法:进入消防控制室,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至自动状态,按下两个手动报警按钮或点烟测试两个烟感探头,查看相应区域防火卷帘是否正常下降、机械防排烟是否及时启动。

自改措施:自动消防设施无法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三)消防水泵控制柜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自查方法:进入水泵房,查看消防水泵控制柜指示灯是否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自改措施: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调至自动,并张贴明显标识。

(四)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正常运行。

自查方法:进入水泵房,将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成手动控制状态,手动启动消防水泵,查看消防水泵能否正常启动;关闭消防水泵,将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成自动控制状态,打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阀门放水测试,查看消防水泵能否正常启动。

自改措施: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自查和自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

(一)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

自查方法:查看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有无停放电动自行车。

自改措施:及时搬离、清理,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标识,严禁进楼入户;当事人拒不整改的,及时向执法部门反映。

(二)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

自查方法:查看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场所公共区域及室内有无停放电动自行车。

自改措施:立即搬离,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标识,严禁“人车同屋”。

(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与周边建筑区域直接连通的,应用实体墙分隔。

自查方法:查看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与周边建筑区域是否用实体墙分隔。

自改措施:立即搬离、清理并设置实体墙,或在室外设置集中停放、充电点,并与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四)不得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自查方法:查看有无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自改措施:及时制止、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五)电动自行车周围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自查方法:查看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周围有无易燃可燃物品。

自改措施:及时清理或者搬离至安全范围。

七、自查和自改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一)单位应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自查方法:查看单位内部有无正式任命文件,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自改措施:应及时通过正式文件明确并公示。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自查方法:通过查看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现场提问、实际操作等方式,了解相关人员是否具备操作设施设备资格和能力。

自改措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应立即调离,安排有证人员上岗;不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应组织参加培训。

(三)微型消防站队员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并定期参加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

自查方法:通过实地抽查和应急拉练的方式,检查微型消防站队员是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三知”: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位置,知道安全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四会”:会疏散逃生,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具,会使用消防器材;“一联通”:消防支队或大中队与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与队员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求。

自改措施:对能力欠缺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加强日常培训和演练。

(四)单位应向当地消防部门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并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自查方法:检查是否向当地消防部门书面承诺、向社会公开承诺。

自改措施:向当地消防部门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书面承诺,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八、自查和自改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单位应每月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并留存维保、检测记录。

自查方法:查看维保检测记录,了解相关人员是否按期检查。

自改措施:制定落实日常维修保养制度,每月至少进行1次维护保养,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二)单位应制定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排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报告。

自查方法:查看巡查检查记录,了解相关人员是否按时巡查检查。

自改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开展夜间防火巡查。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三)单位应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自查方法:查看隐患整改记录,了解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自改措施: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落实人员和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消除前,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九、自查和自改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的问题

(一)一般单位应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

自查方法:通过查阅档案台帐、抽查抽问、现场测试等方式,查看是否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培训,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

自改措施: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提升“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自查方法:通过查阅档案台账、抽查抽问等方式,了解是否向相关人员宣传防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是否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档案台账。随机抽查不同岗位员工,了解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掌握情况。

自改措施:通过广告屏、区域广播、楼宇电视等渠道,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竞赛。

(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院、高层公共建筑、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应每半年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自查方法:查看档案资料,是否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定应急预案。随机选定部位,假设火情,开展模拟火情演练,查看现场工作人员是否响应迅速,人员疏散是否及时。

自改措施:针对建筑内每个重点部位制定预案,定期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居住出租房、群租房、“多合一”场所、高层住宅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自查方法:通过现场询问、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房东、租客、住户等人员是否熟知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建筑工人是否了解工地用火用电管理规定。

自改措施: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附件2:

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

名  称

责任人

电话

地  址

管理人

电话

单位类型

见备注

自查时间

自查项目

自查部位及发现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示例1:自查二楼疏散通道墙面,使用软包装修,属易燃材料。

示例2:自查未发现问题。

示例1:拆除二楼疏散通道墙面的软包,改为涂料。

示例2:无需填写。

示例1:4月30日前整改完毕。

示例2:无需填写。

防火分隔

不到位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不畅通

易燃易爆

危险品

消防设施

损坏停用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承诺事项

示例1:自查无以上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填写

经自查,本单位(场所)不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承诺人:XXX

2019年4月30日

示例2:自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列明隐患清单,填写

经自查,本单位(场所)存在以下风险隐患:

1.二楼疏散通道墙面,使用软包装修;

2.二楼厨房未安装防火门。

以上风险隐患已落实防控措施,并承诺于XX月XX日前整改完毕。

承诺人:XXX

2019年4月30日

备注:1.单位类型从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服务机构、施工工地、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博物馆、文物建筑等14类重点场所中选取;

2.承诺事项中由该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手写签名、填写日期,并加盖单位(场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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