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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车位成展位占位经营不可取

  浙江在线-安吉新闻网11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小伟)为了规范停车秩序,相关部门在很多地方都施划了公共停车位,包括非机动车位。但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在近日巡查时发现,不少买卖和维修电瓶车的商户,为图方便,将一些待售和正在维修的车辆长期停放在公共非机动车位上,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通行和停车需求。

  在城区昌硕西路,一家电瓶车经营户门前的非机动车道上,停放着不少电瓶车,将所有车位空间挤得满满当当。工作人员发现,停放的20多辆电瓶车当中,除了小部分是尚未拆分的新车,其他车辆的车尾泥挡位置,统一悬挂着该车行的标识,显然,这些电瓶车都属于车行待售车辆或维修车辆。

  “首先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公共停车位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毕竟有限,将带有经营性质的电瓶车停放在公共停车位上,占用了公共资源,同时也损害了其他市民的公共利益。”工作人员立即对当事商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商家进行整改,将车辆纳入仓库或其他合理区域。

  工作人员还表示,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无论是销售车辆还是维修车辆,将车辆停放在公共停车位上,都属于占道占位行为,是不允许的。而作为商家,一定要做到合法经营、文明经营、有序经营,不要侵占公共资源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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