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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订的1720万元口罩去哪了?

  “我们也冤啊,不是故意不按期交货,实在是世界疫情紧张,我们的口罩都按政府要求优先保障出口了!”近日,安吉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口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及时缓解了江苏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供应链管理公司)疫情期间的供货危机。

  案件经过:

  今年4月,安吉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科技公司)因经营所需,与供应链管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购买100万只三奇美N95口罩,货款为1720万元。合同约定,自4月9日起,供应链管理公司每天生产发货口罩5-10万只,于15日内供应完毕。科技公司在4月10日24时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及此后每天按发货数量支付相应货款。

  然而,在科技公司如约支付了860万元的货款后,供应链管理公司仅交付4400只口罩。

  “约好的100万只口罩现在收到的不足百分之一,况且我也从来没收到对方公司提供的质检报告。”科技公司负责人表示。

  经双方自主协商,由供应链管理公司向科技公司退款8524320元(其中扣除已发货的4400只口罩的货值75680元)。但因就违约责任承担双方协商未果,科技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应链管理公司支付违约金40万元。

  “40万元的违约金实在是太高了,我们是外贸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非常困难,无法支付这么高的违约金。”供应链管理公司负责人眉头紧锁。

  受疫情影响加之路途遥远,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反复沟通,获悉违约发生的个中原委,考虑到口罩等防疫物资的特殊性和世界疫情的需要,对科技公司做了大量释明工作。最终科技公司愿意为世界疫情防控做出让步,同意只要求20万元的赔偿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保费。双方达成“由供应链管理公司支付科技公司违约金20万元”的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

  秋冬防疫季已经到来,各企业应继续坚持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两手抓、两战赢”。尤其对于防疫物资的生产商和经销商而言,更应顾全大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好自身防护,抓好生产经营,全力确保市场供应,助力疫情防控。同时,要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在“满负荷生产”条件下保证品质和品牌,在供应的数量和质量上坚持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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