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2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陈玉兰 | 编辑:安吉视窗
浙江在线-安吉新闻网7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玉兰)天荒坪镇马吉村某竹木制品厂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县应急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联合县公安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事故车辆及运输物品进行检查,发现车上装有5桶不明液体。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戴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随即展开立案调查,并联合公安部门对不明液体进行抽样、送检,最后发现这些不明液体属于危化品,因为戴某在出售过程中,使用水泵卸油时水泵插线板冒出火花,引发了火灾。
“戴某这种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构成犯罪的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应急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袁雨说,最后公安部门根据该局移送的涉及刑事责任的线索对戴某采取了刑事拘留。
这是我县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犯罪行为的典型事例。袁雨介绍,安全生产领域有些违法犯罪行为构成刑事案件的,必须移送公安机关,加大“行刑衔接”形成打击合力,增强法治敬畏,提高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打击的效率。近年来,该局一直在探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工作,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建立案件移送、联合查处、信息共享和专案会商等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与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沟通联系,了解掌握案件查办、取证、移交等环节需注意事项,提高案件移交精准度;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共享信息,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掌握固定证据,对查处案件明显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
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还将借鉴成功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司法部门、公安部门等协作,实现部门联动的常态化、长效化,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和社会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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