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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牛栏山”陈酿白酒案告破

查获现场

制假窝点

  浙江在线-安吉新闻网1月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林贤飞 通讯员 方哲圆)喜欢喝酒的人最担心的是喝到假酒,近日,安吉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冒“牛栏山”陈酿白酒案,此案涉及浙江、上海、北京、湖北、安徽、江苏、山东等省份,截至目前,警方已对夏某安为首的9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32瓶“牛栏山”

  经鉴定全是假酒

  无酒不成席,2019年6月份,李师傅准备购买一批白酒办酒席用。正巧,有人上门推销“牛栏山”白酒,李师傅此前也喝过这个牌子的白酒,觉得口感不错,且上门推销的每箱比商店里便宜几十元,于是他通过微信转账,向推销人员蒙某、杨某购买了11箱共计132瓶白酒。

  李师傅将白酒买回家,外包装上并未发现什么异常,后来打开一瓶品尝,发现与之前喝过的牛栏山白酒口感上有些不一样,更可怕的是喝了还头痛,他怀疑是假酒,但又不能肯定,于是向安吉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反映了相关情况。

  县公安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专业人员,经鉴定发现,李师傅购买的这批“牛栏山”白酒商标标识、包装材料均为非法制造,白酒更不是该公司生产,因此确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

  县公安局随即立案,并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发现蒙某、杨某背后有一个多层级的犯罪网络,在全国多个省份从事生产、销售假冒伪造“牛栏山”陈酿白酒。

  两轮收网连窝端

  假酒出自小作坊

  2019年10月下旬,专案组民警先后赶赴长兴县夹浦镇对犯罪嫌疑人蒙某、杨某的储藏假酒仓库和具体落脚点进行排摸,又赶赴上海金山区,对蒙某下家吴某进行排摸。

  在精确锁定三名犯罪嫌疑人的储藏假酒仓库和具体落脚点后,11月11日至13日,县公安局抽调警力,同步在安吉、长兴、上海三地开展第一轮集中收网行动。

  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顺利抓获蒙某、杨某、吴某,捣毁售假窝点6个,现场查扣疑似假冒“牛栏山”白酒359箱,银行卡7张。

  经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专业人员鉴定,查扣的359箱“牛栏山”白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牛栏山”白酒。

  经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牛栏山”白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通过梳理,警方查明,蒙某是通过微信联系上家夏某购买假酒的,假酒通过北京市房山区物流运往湖州,再由蒙某自取。

  2019年11月底,专案组远赴北京房山区、湖北随县等地追查夏某,终于发现,夏某与其亲戚吴某某、雷某夫妇俩联系密切,且所有的假冒注册商标“牛栏山”白酒均由吴某某、雷某夫妇俩在北京房山区一小作坊生产、灌装、贴标、包装而成,再由夏某通过网络渠道向全国各地推销假酒。

  最近,专案组终于跟踪排摸到北京房山区窦店镇兴隆庄南线附近的租房和假酒生产加工窝点。

  抓捕时机已经成熟,于是在近日,县公安局抽调20多名警力,在湖州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的指导和北京房山区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同步在北京、湖北随州市、宁波海曙区开展第二轮集中收网行动。先后抓获主犯夏某、吴某某、雷某,以及送货员察某,夏某的下家谷某、张某,捣毁制售窝点3个,现场查扣制造加工假白酒设备2套,原料酒3吨,以及大量的“牛栏山”商标标识、外包装纸箱。

  经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专业人员鉴定,第二轮查扣的白酒非该公司生产,查扣的商标标识、外包装纸箱均为伪造品。

  原料酒每斤仅需1.4元

  9个月造假30多万瓶

  主犯归案后,案情水落石出。夏某交代,他从2018年开始,就伙同他人制售假酒,后“合伙人”生病去世,他不得不寻找新的“合作伙伴”。2019年春节,走亲戚时得知吴某某、雷某夫妻俩经营超市亏了很多钱,于是他给吴某某、雷某指了一条发财路。

  吴某某、雷某夫妇认为,自己只管生产加工,夏某负责销售,这不亏本的生意可以做,于是欣然同意。

  2019年春节过后,夏某采购了两套旧设备,选好了偏僻的窝点,然后吴某某、雷某通过网络,联系他人伪造“牛栏山”商标标识和外包装箱,同时也通过网络采购原料酒和酒瓶。

  从当年4月份开始,吴某某、雷某夫妇俩便开足马力,平均每天加工生产100多箱假冒“牛栏山”白酒。

  经调查,吴某某买来的白酒,每斤仅需1.4元,通过加工、包装等环节,每瓶成本价约为2.75元,每箱12瓶成本价为33元,然后他以每箱38-40元的价格卖给夏某。9个月来共生产了3万多箱,合计30多万瓶,夫妻俩非法获利20多万元。

  夏某交代称,他原本就有售卖假酒的渠道,通过微信等手段向全国各地低价推销,每箱以46-60元卖给蒙某、谷某、张某等五、六十个下家。他还雇佣司机察某将假酒送至各物流点,假酒通过物流再流向全国各地。

  贵州三都人蒙某是夏某最大的下家,自2019年6月至其归案前,从夏某处共购买了1万余箱“牛栏山”假酒,绝大部分假酒被其售出,每箱以60-70元不等的价格分别批发给下家吴某、杨某;同时还以每箱90-140元不等的价格推销给安吉、长兴两县的个体商店、小超市、务工人员等。

  杨某从蒙某处购得的1000余箱“牛栏山”假酒,以每箱90-140元不等的价格售给安吉、长兴两县的小超市、小商店或饭店。吴某从蒙某处购得的1600余箱“牛栏山”假酒,以每箱90-140元不等的价格售到上海金山区一带。

  此外,犯罪嫌疑人谷某从夏某处购得2000余箱“牛栏山”假酒,在宁波海曙区自己经营的杂货店以每箱80-90元不等的价格批发或零售给他人。张某从夏某处以每箱60元购进,再以每箱130元在嘉善卖出,获利14万元。

  一箱成本价33元的假酒,经过多层网络滚动贩卖,最终流入小超市、杂货店后,以每箱180元出售给终端消费者,期间身价翻了5倍多。

  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副大队长彭云龙表示,初步查明,此案涉案总金额500余万元,涉及范围广,人员多,影响大。公安部门绝不能容忍假冒伪劣食品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此类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打击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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