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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督办重案成功告破——跨省非法销售液化气 1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浙江在线-安吉新闻网10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林贤飞 通讯员 方哲圆)历经3个多月的艰苦侦查,今年浙江省公安厅第四批督办的“6.25”周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液化气案终于告破,县公安局食药环、灵峰派出所等单位组建的专案组成功抓获周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该犯罪团伙非法经营范围涉及浙江、安徽、江苏三个省份,非法销售液化气达1.1万余瓶,总案值100多万元。

  1瓶液化气少烧4天公司一时弄不明白

  今年6月中旬,灵峰派出所会同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入户、入企走访,在灵峰街道某村,几位大妈反映,家中的液化气没有以前“耐烧”,通过记录发现,1瓶液化气与去年同期相比,少烧4天,怀疑瓶装液化气短斤缺两。

  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群众反映的问题也引起了安吉某燃气公司的高度重视,该公司组织人员暗访、突查时,均未发现工作人员少充液化气的情况。奇怪的是群众所指缺斤少两的液化气瓶却是该公司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该公司管理人员一时也弄不明白。

  警方汇总各方情况后,敏锐察觉到可能是外地液化气冒充安吉某燃气公司的液化气,有犯罪分子在从中作梗。

  民警收集相关村民反映的情况后,对配送液化气的工作人员展开追查。很快获得一条有人非法运输液化气的线索。经排查,一辆安徽合肥牌照的面包车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过蹲点守候、布控等措施,6月20日在万亩村一偏僻路段截获一辆可疑面包车,并查获车上非法运输的液化气27瓶,驾驶员是黑龙江人刘某,既没有液化气运输证又无入户检修证,更不是安吉某燃气公司的员工,但面包车上的液化气钢瓶瓶身字样却是安吉某燃气公司。

  刚开始,刘某既不说明液化气来源,也不交代上家的情况。6月21日,刘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液化气)被行政拘留9日。

  顺藤摸瓜查出团伙燃气公司出“内鬼”

  办案民警通过对刘某的社会关系、车辆轨迹、通讯记录等调查发现,可疑车辆的车主是安徽人周某某,刘某的微信收支流水对应人也是周某某,刘某对外电话联系比较频繁的还是周某某。因此,刘某与周某某存在必然的联系。同时查明,周某某曾于2018年8月8日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液化气)被安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3日。

  随后,警方对周某某展开调查,一个星期后发现,周某某前后雇佣自己的弟弟周某虎和黑龙江人卞某当司机。而周某虎也于今年1月27日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液化气)被安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由此可见,周某某去年被行政拘留后仍未收手,反而将自己的弟弟和他人拖下水。

  经进一步侦查发现,周某某与湖州某燃气公司充气站站长沈某某有密切联系,且双方存在较大资金来往。

  同时,还有个问题困扰着警方,周某某是如何弄到安吉某燃气公司钢瓶的呢?

  液化气属于危险物质,在运输、配送过程中有严格的要求,安吉某燃气公司平时管控严格,不管是充气瓶还是空瓶,均一视同仁。比如,液化气配送工从充气站拉出去50瓶,原则上当天下班时要求50个钢瓶或有新用户购瓶凭证上交,液化气瓶进出站数据必须对等,严防空瓶无故流失。

  警方全面排查发现,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周某某、刘某与安吉某燃气公司的配送工郭某、李某、程某等人有密切的联络和资金往来。

  初步掌握线索和证据后,专案组开始统一收网。今年7月初,专案组赶赴安徽颍县,将周某某及其弟弟周某虎抓获归案。

  7月中旬,抓获另一名司机卞某、安吉某燃气公司配送工郭某等人。随后,在该公司的协助下,又有李某、程某等配送工纷纷投案自首。

  顶不住糖衣炮弹配送工吃里扒外

  主犯周某某交代,此前,他从江苏宜兴低价买进瓶装液化气,然后到周边的浙江、安徽、江苏三省交界地非法销售。但由于被警方拘留处罚,且从江苏宜兴买进液化气到销赃地路途较远,风险和成本太大。于是,他雇佣司机,且找到湖州某燃气公司充气站就近买进液化气,自己在幕后遥控指挥司机。

  周某某之所以能在安吉开展犯罪活动,少不了安吉某燃气公司的一些“蛆虫”,因为没有钢瓶,周某某就没机会在安吉疯狂敛财。

  2018年下半年,周某某找到安吉某燃气公司配送工郭某、李某、程某等人,宴请他们吃饭。饭局后,犯罪活动应运而生。

  配送工郭某、李某、程某等人在配送液化气时,想方设法将公司内部的空瓶提供给周某某,周某某则利用这些空瓶到湖州某燃气公司充气站充气,以每瓶60-70元的低价购入,然后用面包车送至指定地点或者这些配送工家中,以每瓶90-100元的价格销售给配送工,再由配送工以安吉某燃气公司的标准价格每瓶120-127元出售给终端用户。整个销售网络遍布安吉、安徽广德等地。

  这些配送工为何选择“背叛”自己的老板呢?原来,给自己的老板配送液化气,除了基本工资外,每卖出1瓶只能获得公司补助7-10元,而给周某某卖液化气,每瓶能赚20-37元。看到有利可图,这些配送工都抱着“悄悄地干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从开始的担心,到后来的疯狂,在利益面前刹不住车。

  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民警介绍,去年下半年以来,周某某共向湖州上家、江苏宜兴上家支付近50万元燃气款,按每瓶60-70元折算共7000多瓶,将近1年时间,周某某共获利20多万元。

  村民反映涉案液化气之所以“不耐烧”的秘密终于被揭开,原来周某某为了获利,故意每瓶少充1千克液化气。

  此外,据安吉某燃气公司比对,其中一名配送工与去年同期相比,配送量少了约30%,因为该配送工替周某某配送了共1800多瓶液化气。这期间,其他涉案配送工每人替周某某配送了500-1100瓶不等。

  民警表示,对于安吉某燃气公司来说,相当于7000多瓶液化气没卖出去,公司的声誉还遭到损害。

  此外,警方根据湖州某燃气公司充气站站长沈某某这条线索深挖发现,沈某某又将液化气非法销售给嘉兴的曾某某,销售款达28万元,按每瓶60-70元折算共4000多瓶,这些非法液化气被曾某某在嘉兴非法销售。由于涉及到团伙作案,9月初,专案组在嘉兴将曾某某抓获归案。

  湖州某燃气公司充气站站长沈某某之所以敢将折算的1.1万余瓶液化气出售给没有任何资质的周某某、曾某某,是为了增加业务量,以此获得更多的奖励。

  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6人被刑拘,5人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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