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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联合投保意外伤害险 为高龄老人"增保障"

  浙江在线-缙云新闻网9月4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李晓军)日前,缙云县民政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公司正式签约,给缙云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免费提供意外伤害保险,至此,缙云县高龄老人意外保险投保工作全面完成,惠及缙云16454位高龄老人。

  据统计,2019年1月1日,缙云目前60周岁及以上老人96894人,占总人口20.62%,65周岁及以上老人数67372人,70周岁及以上老人数43344人,80周岁及以上老人数16454人,90周岁及以上老人数2099人,人口老龄化现象日趋明显。

  由于机构改革,老年福利、老年人优待由民政局负责。为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缙云县民政局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在该县财政十分困难和福彩公益金基数较少的情况下,县民政局积极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主动与各部门对接,挤出资金,确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缙云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对象分三类,一类是农村小额保险。由县民政局牵头负责。投保对象是:上年度在册的是特殊困难对象,上年度在册低收入农户。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和其他经济困难农户。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县农村小额保险服务机构。二类是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由县残联牵头负责。投保对象是:有残疾证的残疾人。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县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机构。三类是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由县民政局牵头负责。投保对象是:除上述人员之外,具有缙云户籍且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通过在线询价,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机构。

  在保险期间内,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骨折住院、住院医疗费用等均可得到相应的赔付。不过需注意的是,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如猝死、其他疾病身故等;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非骨折住院或门诊治疗属于免赔责任范围。

  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是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意外伤害保险减轻了老人的负担,有效缓解了老年人因意外伤害返贫致贫,为高龄老人增加了“新保障”。

编辑:陈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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