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25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江汇 通讯员 李于丹 摄 | 编辑:安吉视窗
浙江在线-安吉新闻网7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江汇 通讯员 李于丹 摄)近日,县综合执法局孝丰执法所联合交警对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共停车场上未按路面指示方式停放的车辆,按照《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进行锁定,要求违停驾驶员携带好驾驶证、行驶证至指定地点进行社会服务1小时,对不文明行车行为进行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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