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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扫黑除恶,查实最高奖励50万元

  记者从县公安局获悉,为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县公安局最近出台了《安吉县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举报人最高奖励50万元。

  提供线索并查实 奖励0.5-50万元

  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举报人举报的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50万元;经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10万元;经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经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0.5万元。

  此外,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10万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5万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0.5万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可重复奖励。

  11类情况可举报 举报途径多样化

  可能有些群众还不了解哪些情况属于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对此,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符合以下11种情况,群众均可举报——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主要表现: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以及幕后组织者、操纵者、经营者、获利者。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主要表现: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无抵押贷款、“校园贷”、“车贷”、“房贷”等方式,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非法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主要表现为:实施赌博、绑架、洗钱、敲诈勒索、组织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跨国跨境黑恶势力。

  发现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犯罪在逃人员线索。

  该负责人表示,对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公安机关都会认真查证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证结果。凡举报有价值线索并在奖励范围内的,将按照奖励标准兑付奖金。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奖金发放等情况严格保密。

  举报可写信举报,寄到安吉县昌硕街道石佛西路266号安吉县公安局扫黑办;还可通过“平安安吉”官方微信公众号的“举报平台”栏目进行举报。举报人也可通过打110、0572-5554250(白天)、13511252721(唐警官)、13587914547(胡警官)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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