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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资料图)

  浙江在线-安吉新闻网11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林泽宇)近日,我县出台《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简称《行动》),要求全县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全县工业亩均税收年均增长20%以上目标。其中,到明年底,要求完成整治提升任务60%,出清全部综合评价D类和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企业;到2020年,出清全部低效工业企业,全面完成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行动》是我县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县优化资源配置的有力抓手,对我县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有着深远影响。行动将如何开展?低效企业的范围怎么界定?整治提升的举措有哪些?这一《行动》也成为当下我县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记者就此采访了县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顶层设计顺畅衔接

  不以规模定标准,而以“亩均论英雄”。年初,自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出炉后,以“亩均”为核心的新的经济考核评价体系,就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更加突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今年5月,全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提出坚持县级主体和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基本原则;到2020年,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全员基本生产率、亩均增加值达到27万元/亩、27万元/人·年、120万元/亩的目标。

  “从省级要求可以看出,‘亩均论英雄’改革是一场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的改革,实施的主体单位在县,必须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县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6月起,该委联动财税、国土、环保、市监,起草《行动》,既结合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同时也因地制宜考虑我县实际。

  从全县亩均税收情况来看,去年,我县工业亩均税收为9.73万元/亩,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为13.59万元/亩,高于全市,却低于全省平均。纳入去年全县工业评价的1694家企业中,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的企业861家、低于1万元的企业585家,占全县工业用地达到11588亩和7548.9亩,而全县工业企业占地面积为2.76万亩。

  “从数据可以看出,低效企业尤其是亩均效益低于1万元的企业占用了大量的要素资源。这些企业一般集中在资源消耗、产品附加值较低的行业中,成长潜力有限,与我县当下高质量发展目标不相匹配。”该负责人介绍,全省对于工业亩均税收低于1万元企业的出清要求为2020年,我县提出到明年完成,是出于加速产业转型、加快赶超发展考虑。同时,到明年初,我县将把目前规上工业以及规下用地5亩以上工业企业的评价范围进行拓宽,覆盖全部工业企业,确保摸排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高质量完成低效出清。

  实事求是,精准有效。《行动》在实行整治提升的过程中,还设置了过渡期。具体为,对已完成整体规划建设的新投产企业,可在全面竣工验收1年后纳入我县“亩均”评价体系;对分期建设、部分投产的企业,可从项目一期竣工投产时间起,设置不超过3年过渡期;固投20亿元以上项目,过渡期不超过5年。“分类施策,目的就是为新项目释放产能、发展壮大保留通道,在低效提升的同时也通过优质项目协同带来全县亩均效益提升。

  范围清晰有的放矢

  《行动》的落脚地在“亩均”,对象在低效企业。对全县工业来说,何为低效?《行动》也进行了精准定义。

  《行动》提出,我县低效工业企业,是指去年评价综合效益为D类、开发区内亩均税收为5万元以下、示范区亩均税收4万元以下、其他乡镇(街道)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工业企业。

  范围界定具有科学性。从规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数据来看,开发区为5.07万元/亩、示范区为1.75万元/亩、全县为3.46万元/亩。数据与低效企业的界定范围基本趋同。“示范区作为产业转移平台,这两年招商引资力度明显。但像华丰纸业、华缔生物等体量较大项目或生长性较高的项目产能还未完全释放,影响了整体数据,不过这会在项目不断成熟过程实现改变。”县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范围界定与规下数据趋同,与我县“退二优二”、“小升规”以及培大育强的思路吻合,好项目、大项目对全县工业的支撑将更加明显。

  年初,我县制定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此次《行动》不仅利用了前期的评价结果精准施策,同样对评价体系进行了进一步深化。《行动》提出,将持有工业出让土地的企业和单位,一并纳入评价对象。对工业出让用地厂房全部或部分用于出租的,实行双向评价。

  “我们既会评价实际使用或承租企业,又整体评价实际权属企业,并将同一宗土地上的企业全部纳入该宗工业用地的权属持有者进行评价。”该负责人表示,这样的评价模式,把土地的产出效益与企业的生产效益统筹考虑,只要利用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对象都纳入到了评价范围,避免出现漏洞,确保覆盖到位。

  淘汰提升多措并举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亩均论英雄”改革要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统一,更好地推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行动》的内在逻辑就是如此,提出按照“提产增效一批、关停淘汰一批、提档升级一批、转移入园一批、腾退重组一批”的路径,串联“政府”与市场,更好发挥政策导向性作用。

  “路径执行之前,我们将整治攻坚‘低散乱’企业,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存在偷逃漏税、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大查处力度。”县亩均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优化全县工业企业的运行环境、生产环境,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是《行动》开展的前提,是确保政策刚性的重要环节。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整治并非目的,而是要通过行动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速度,倒逼落后产能淘汰,用最小的资源代价获得最大的产出效益。《行动》中也制定了一系列举措,确保工作开展的实操性和科学性。

  对工业平台和乡镇(街道)的收储盘活支持力度更大。《行动》提出,对低效企业用地交由政府收储用于“腾笼换鸟”“退二进三”并进行重新出让的,土地出让金财政地方所得全额奖励两区、乡镇(街道);工业用地实施农整项目的,政府收购价格按上浮20%计算。

  “相比过去的土地出让金奖励返还内容,新增了县所得税费的返还奖励,一年预计上千万元。此外,按我县目前旱改水、复垦、农用地政府配套金额55万元/亩、45万元/亩、35万元/亩计算,上浮20%收购价格,意味着每亩土地的农整支持金额多出11万元至7万元,力度空前。”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出让金全额返还、加大农整支持力度,内部挖潜反而更加实惠,这也会十分明显地提高两区、乡镇(街道)实施行动的积极性。

  提高积极性的举措不止如此。《行动》还提出,对退出的低效工业企业经过收储并重新利用的,按照面积大小对两区、乡镇(街道)进行奖励,具体为15亩以上给予10万元/亩奖励、15亩以下给予8万元/亩奖励。“同时,我们也设置了限制条件。要求2018年之前完成的,全额兑现;明年完成的,以70%兑现;2020年完成的,按35%兑现。”县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建设和发展高质量的小微企业园尤为重要。当前,我县存在建设要素指标不够等问题,《行动》也对此作出了回应。例如,《行动》提出,对存量建设用地超过50亩的低效企业,鼓励自主申报建设标准小微企业园,可由政府统一承租,用于引进项目。值得注意的是,我县还将对此提供金融机构贷款支持,享受相关土地和财政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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