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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物业费四年 今去缴费问题多

  浙江在线-安吉新闻网11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军)快到年底了,各小区物业公司也忙着向居民们催缴物业费了。最近,市民胡先生打来求助电话,称他去补缴物业费时遇到了问题,物业费一直不能缴纳完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胡先生的房子在县城祥溪花园,是2003年买的,至今也有15年时间了。据说这物业费,已多次欠缴也多次补缴,可问起来,好像还是一笔糊涂帐。

  胡先生说,当初房子买了后并没有装修也没有住,第二年,被物业公司告知要缴纳前期的相关物业费用。“因为当时没有居住,就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收取代管费,去除垃圾清运费,比正常的物业费要少一些,我就缴了两年的费用,并在2005年继续缴纳了两年的费用。”

  胡先生告诉记者,2007年房子进行了装修也入住了,不过物业费拖了几年,到2012年才到物业公司缴纳了3500元的费用。“在2013年,就中午吃饭的光景,停在楼下的电瓶车的电瓶就被偷了,而且在当天有三家业主的电瓶被偷了。过了一段时间,楼下储藏室又被撬了,5瓶高档酒和茶叶被偷,总价值在五千元左右。”胡先生说道。

  胡先生觉得,家中被盗,小区物业应该负一定的责任,因此2013年至2016年四年的物业费,一直没有缴纳,不过2017年的物业费还是缴了,最近胡先生打算把2018年的物业费缴上,并且把拖欠四年的物业费全部补交,可是这时又遇到了问题。“物业公司说我2003年至2006年的物业费没有缴齐,但是当时我已经缴过代管费了。”胡先生无奈地表示。

  于是,因为这笔费用没有达成共识,物业费补交的事也就一拖再拖。现在胡先生也想早点把事情了结。因此在记者的陪同下,再次来到了安吉新兴物业管理公司。对于这笔费用,公司副总经理凌建国也给出了解释:“2007年之前的费用,胡先生是来缴过的,但是比一般的物业费要少。在2012年经过律师催款,胡先生缴纳了3500元,但仍然没有完全缴清2003年至2012年的物业费,还差371元。”

  对于胡先生所说的没有居住时期的代管费,凌建国表示并不知情:“按照相关规定,业主在拿到房子之后,我们就要收取物业管理费了,并不会因为没有人住而进行相应的减免,即便当时按照代管费收取,胡先生也没有相应的凭据。”

  由于这笔费用形成的时间比较久远,而物业的负责人也几经换人,是否经过减免也无从查证。经过双方再次协商,物业负责人表示可以免去2003年至2006年的费用,而对于2013年至2016年所拖欠的费用,双方都没有异议。随后,胡先生也当场对拖欠的及今年的物业费进行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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