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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二不要市民应记牢 养狗要规范 文明靠大家

  安吉浙江在线-安吉新闻网10月2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江汇)近日,记者获悉,我县犬类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启动。养犬的市民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可以做什么都有了具体规定。

  市民需遵守“五要二不要”

  根据《安吉县文明养犬须知》,养犬的市民有5项责任,2项禁止行为,1项权利。

  接种疫苗是第一个责任。犬类规范管理的范围覆盖全县,只要在县内饲养犬只,养犬人(单位)都应该携犬到农业部门指定的动物诊疗机构或乡镇免疫接种点接种兽用狂犬病疫苗,并领取《犬只免疫证》。目前全县已设立7家动物诊疗机构、16个乡镇(街道)接种免疫点,方便市民就近为爱犬接种疫苗,这部分的费用需要市民自费。“接种疫苗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保护,”县犬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整个养犬信息登记过程中,除了疫苗自费,其余各项服务以及犬牌均为免费。

  登记是第二个责任。根据《须知》,养犬人(单位)须携带《犬只免疫证》及相关材料至所在地乡镇(街道)指定的村(居)民委员会填写养犬信息登记表,并领取犬牌。“免疫、登记环环相扣,是长效整治的基础,如果市民拒绝配合,这样的犬只相当于没有‘身份证’,认定为流浪犬,会被直接收容。”犬管办负责人说。为了方便登记,养犬的市民也能凭借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到就近的登记点登记。

  在日常的饲养中,养犬的市民还需注意履行一定义务,遛狗时,应由成年人采用牵引带牵引等方式约束犬只,在犬只颈部系挂犬牌,并及时清除犬只的粪便;如果犬只吠声较大,养犬人应采取适当措施制止;如果犬只死亡、失踪,还应及时告知所在地乡镇(街道)登记点并注销犬牌。

  《须知》还规定了两项禁止行为。犬只的行动范围有严格限制,养犬人不得携带除军警犬、引导犬之外的犬只出入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以及医院、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也不能私自繁衍犬只。

  除了硬性规定,市民也享有正当权利,当发现有人违反上述规定时,市民能够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12345、5668000。“我们希望市民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养犬的风气。”犬管办负责人说。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展开

  为了推行文明养犬,政府的措施同步跟进。专项整治行动将分为组织宣传阶段、规范管理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巩固提升阶段来开展。

  这两天,我县各乡镇(街道)已陆续召开动员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排查养犬信息,我们的要求是‘宣传全覆盖、材料全入户、底数全明晰、群众全知晓’。”犬管办负责人说,目前我县设立的209个村(社区)登记点都开始进行养犬信息的登记,也请市民尽快给爱犬接种疫苗、领取免疫证,填写登记表、领取犬牌,给爱犬办好“身份证”。

  除了一般犬类,我县还存在许多流浪犬、违规犬。“犬类伤人的事件往往是这些流浪犬、违规犬造成的,将它们收容起来,能够大大减少安全隐患。”犬管办负责人说。从10月21日起,县犬管办牵头,属地乡镇(街道)将组织公安、综合执法、农业等职能部门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成立专业犬只巡捕队伍,对流浪犬、违规犬只等进行捕捉、收容。

  “犬类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后我县也将建立、完善犬类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养犬信息档案动态化管理机制和行政执法保障机制,逐步规范犬只饲养种类和数量。”犬管办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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