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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微信外挂软件 非法牟利数千万元

  浙江在线-安吉新闻网8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丽君)近日,县法院对我县首例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胡某、王某、赵某甲、邱某等六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均被宣告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至三万元不等,对帮助转移违法所得的蹇某、彭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刑罚。

  2016年3月以来,被告人胡某未经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授权或许可,伙同他人开发制作了名为“微商达人”的微信外挂软件,后发展被告人王某、赵某甲为代理商,由二人对该软件进行包装宣传,并发展下级代理商邱某、赵某乙、李某等人进行批发销售。经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微商达人.ipa”程序具有突破“微信”程序信息系统混淆保护技术等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获取“微信”程序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的数据,实现对“微信”系统实施定位设置、一键授权、一键点赞、一键评论、群发&群功能和随心截等控制功能。

  仅一年多时间,被告人胡某及合伙人就非法获利约4000万元(胡某个人获利约1700万元),被告人王某、赵某甲非法获利约4000万元,被告人邱某非法获利约300万元。被告人蹇某、彭某在明知胡某非法销售外挂软件牟利的情况下,仍帮助其转移违法所得,非法获利约10至20万元。

  据悉,该案类型新颖,涉案金额巨大,案发后,办案机关顺利追缴大部分违法所得,对被告人王某、赵某甲名下利用违法所得购买的房产共计12套予以查封,冻结被告人胡某、王某、赵某甲银行存款共计4300余万元。一审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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