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10日 | 来源: | 作者: | 编辑:安吉视窗
浙江在线-健康网8月1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柴燕宏 通讯员 江歆)7月29日,浙江金华一家三口吃了浸泡2天的黑木耳出现中毒,其中7岁小女孩出现多脏器衰竭,至今还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的ICU病房没有脱离危险。据医院官微最新消息,小女孩醒来希望渺茫。
引起中毒的“元凶”被锁定为:米酵菌酸!
一时间,朋友圈都转起了“黑木耳慎用,浸泡时间过长会导致中毒”的提醒信息。
但是,黑木耳却表示:“委屈”。
今天上午,浙江省疾控中心发布消息,通过 对“涉事”干黑木耳及其长达5天的模拟浸泡试验,可以证明:
1、“涉事”干制黑木耳不存在毒素米酵菌酸污染;
2、在保持良好卫生环境的情况下,黑木耳浸泡过程中很难产生毒素米酵菌酸;
3、患者食用的导致中毒的黑木耳,推断与其家中特定外部环境有关,比如浸泡时周边同时存在过期变质的食物,或浸泡容器未洗涤干净而残留食物残渣,而变质和残留的食物残渣会成为米酵菌酸形成的温床;
4、由于这种特定的外部环境一般很难被模拟,所以普通消费者家中正常的黑木耳在短时间浸泡过程中产生米酵菌酸的可能性非常低;
5、分析省内外多次发生的类似中毒案例可以发现一个关键词:过长时间浸泡。因此当天短时间浸泡的黑木耳基本不会产生导致中毒的量。
记者大致理解就是,引起小女孩中毒的是米酵菌酸,载体是黑木耳,但这个毒素的产生除了与长期浸泡有关外,还跟浸泡器皿、空气、水质等环境有关。所以,总结为一句话:保持良好卫生环境下的家庭正常浸泡的黑木耳,是可以放心食用的。
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是如何得出以上结论的?
据了解,此次事件是国内首次通过实验室确证的米酵菌酸中毒事件,且与食用长时间浸泡的黑木耳有关。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如下:
步骤一:初步判定
经金华市疾控中心现场调查,结合患者中毒症状,省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家高度怀疑为米酵菌酸中毒。
步骤二:标本送检
此次送检的中毒标本包括患者家中剩余的干黑木耳、中毒患者的血液。中毒病例相关标本送至浙江省疾控中心理化毒理所检测。
步骤三:检测确定
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中毒患者血液呈现米酵菌酸阳性,且存在中毒的剂量效应关系!即中毒的罪魁祸首确实为米酵菌酸。
但是,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工作人员在剩余的干黑木耳中并没有检测出米酵菌酸!
图片来源网络
实验室回放:
为了证明长时间浸泡的黑木耳到底能否产生米酵菌酸等毒素,浙江省疾控中心和金华市疾控中心分别在各自实验室对中毒患者家里剩余的干黑木耳开展了浸泡试验,结果显示:
浸泡1天的黑木耳:米酵菌酸未检出!
浸泡2天的黑木耳:米酵菌酸未检出!
浸泡3天的黑木耳:米酵菌酸未检出!
浸泡5天的黑木耳:米酵菌酸未检出!
黑木耳、长时间浸泡、特殊外部环境,
三个因素缺一不可
专家说:她是吃了长时间浸泡的黑木耳后中毒的!
专家又说:长时间浸泡的黑木耳不会产生毒素!!
到底哪句真哪句假??
疾控工作人员表示,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的食物接触史、中毒患者血液检测结果和中毒症状,可以明确此次事件确实为米酵菌酸中毒,而这个元凶确实存在女孩吃进嘴巴的黑木耳中。
但是,有两个因素需要注意,一就是长时间浸泡,二就是浸泡的环境,具体指浸泡时周边同时存在过期变质的食物,或浸泡容器未洗涤干净而残留食物残渣,而变质和残留的食物残渣会成为米酵菌酸形成的温床。
米酵菌酸究竟为何方神圣?米酵菌酸是椰毒假单胞菌引起食物中毒和死亡的主要毒性代谢产物。临床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胀等,重者出现黄疸、腹水、皮下出血、惊厥、抽搐、血尿、血便等肝脑肾实质性多脏器损害症状。
米酵菌酸已被证明可能存在于变质的发酵玉米面制品、变质鲜银耳及其它变质淀粉类制品中。但现有实验证明正常的干黑木耳中确实不含米酵菌酸。
也就是说,黑木耳、长时间浸泡、特殊外部环境,这三个因素是缺一不可的。
最后,划重点时间到了!!
1、建议每次只短时间浸泡当餐食用量的木耳,不食用浸泡过夜的黑木耳。
2、黑木耳浸泡后如发现有异味或手摸感觉有粘液产生,请立即丢弃不可食用。
3、保持良好的厨房卫生环境,不留剩饭剩菜,及时洗净餐具,不留食物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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