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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执法局实行律师驻队制度

  浙江在线-安吉新闻网8月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江汇)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律师驻队工作室揭牌,意味着我县行政执法体系开始实行律师驻队制。

  “律师驻队,是现实需要,也是必然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乐叶都表示。当前,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既面临管辖区域扩大、管理内容增加、执法标准提高、工作任务加重等新情况、新问题,又存在着经费欠缺、力量不足、后勤保障落后等老问题,这也是全省普遍存在的现象。今年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我县确定为律师参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省五个试点县市(区)之一,为了更好地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行文明执法,律师驻队制度应运而生。

  律师驻队是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购买服务,律师事务所派出专业律师常驻该局,为局本级及局各乡镇(街道)执法中队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开展普法教育、监督和规范执法,推进和落实处罚,协调部门配合等。

  “律师驻队的意义在于,能够规范文明执法、提高行政处罚执行率、减少暴力抗法和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乐叶都表示。相比过去的法律顾问模式,驻队律师直接参与日常执法,为一线执法队员提供“第一手”法律支撑和保障。“一方面是智囊团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是一种监督。”乐叶都说,驻队律师对执法队员的具体执法行为将形成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确保执法队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驻队律师潜移默化的影响下,综合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观念也将明显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将明显提升。

  驻队律师的介入,还能打通案件执行的最后一公里。当前,综合行政执法强制措施单一,处罚执行落实难,处罚决定书容易变成“白条”。律师介入案件执行环节,能够有效推动案件执行。“比如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处罚决定,除了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催告书》外,驻队律师要发出《律师函》进行催告、催缴,对当事人形成有效震慑。”乐叶都说。

  执法“缓冲带”也将形成。未来,执法过程中将增加律师释法说理环节,该环节在执法部门和当事人之间架起沟通桥梁,起到“缓冲带”作用。“律师作为懂法的独立第三方,立场客观,容易得到当事人的认可。”乐叶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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