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安吉新闻网 > 全媒体新闻 > 综合新闻

我县在城市管理中首推违法行为人参加社会服务执法模式

  浙江在线-安吉新闻网7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江汇)近日,县城胜利路上多了一群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短短一个小时,他们把该路段无序停放的电瓶车按箭头指向、停车区域摆放整齐,杂乱无章的街道瞬间整齐许多。“原来城管的工作这么辛苦,很不容易。”体验了综合执法队员们的日常工作,无证经营的摊贩张某感慨道。

  让游商充当城市管理的志愿者,源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昌硕执法所推出的违法行为人参加社会服务模式。“简单来说,就是在罚款、驱赶等常规执法基础上,推出了违法行为人参加社会服务、抵消部分惩罚的模式。”该执法所教导员周月梅说,该模式是充分利用自由裁量权,促进城市管理的具体实践。

  对于城市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就能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过去,对轻微违法行为,罚款和驱赶只能起到治标的效果,就像是打游击,队员来了游商就散了,队员一走又恢复原样。”周月梅表示,新模式通过角色互换、岗位体验,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

  根据《违法行为人参加社会服务规范》,对占道经营、无证经营这两类轻微违法行为,如果违法行为人态度较好,知错悔改并愿意成为志愿者的,执法所将安排当事人参加社会服务。眼下,我县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服务也大多与此紧密结合。“因为刚开始试点,我们把社会服务初步分为辅助执法、清理广告、文明劝导三种。”周月梅介绍,每种服务执行难度不一,能够抵消的处罚也不同,比如文明劝导类别中帮助执法队员将电瓶车摆放整齐3小时,就能抵消罚款处罚。

  不过,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能够使用该模式,目前仅针对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两类轻微违法行为,且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次数挂钩。“第一次违法的服务量最轻,第二次则要增加服务量,第三次一律不能适用。”周月梅说,在昌硕执法所辖区试点后,将视实际效果情况在全县推广。

安吉新闻集团两微一端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20016804号 | 浙公网安备33052302000447号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0572-5600257 | 举报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迎宾大道7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9003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扫黑除恶举报中心

安吉新闻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