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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上施工警示牌 阿姨骑车摔骨折

  “非常感谢两位好民警的及时帮助,要不然这几万元的医疗费都没着落了。”近日,经营早点的沈阿姨已出院,她对上墅乡施阮村两位家园卫士感激不已。

  54岁的沈阿姨也是施阮村人,目前,她和丈夫住在县城,丈夫因车祸致伤几乎丧失劳动能力,家里就靠她起早贪黑经营早点摊赚点生活费。

  据了解,今年4月20日清晨四五点钟,天还不太亮,沈阿姨就推着一车热乎乎的早点到城北去卖,当她途经天目北路铜山桥附近时,不慎与一块倒在地上的施工警示牌发生碰撞,致使她摔翻倒在地。后送医检查,其背部骨折、肌腱断裂,在医院花费了几万元医疗费。

  沈阿姨认为,事故发生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清晨视线模糊不清,自己未及时发现倒在路边的施工警示牌;另一方面是因为施工方未管理好施工警示牌。因此,她认为,自己要负一定的责任,施工方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但施工方一直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沈阿姨心里很焦虑,也很无助。她想起递铺街道长乐社区责任区民警郎跃进,也是其同村人,还是本村的“家园卫士”。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给郎跃进打电话求助,但得知郎跃进已调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沈大姐,你别急,这事我帮你了解清楚给你答复。”郎跃进在电话里听出对方的焦虑,便一直安慰她。

  郎跃进在向交警大队了解了事故情况后,又找来预审大队民警程虎,程虎也是施阮村的家园卫士,而且更懂法律方面的知识。程虎得知沈阿姨的情况后,立即表示愿意和郎跃进一起帮沈阿姨维权。

  经过分析,他们认为施工方确实存在管理上的缺失,在沈阿姨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他们和交警一起找到施工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施工方同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于近日补偿沈阿姨2.5万元。

  沈阿姨表示,她知道两位家园卫士为她的事操碎了心,自己想感谢他们,但他们始终都不肯接受。等自己完全康复了,她还会继续经营早点摊,今后也会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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