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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案情简介】

  小李和女朋友小陈相恋多年,二人于2010年登记结婚。结婚前一年,小李用个人积蓄在县城某小区全款买下了一套商品房。不过,因为买的是期房,买房后一直没能入住。直到2012年,开发商才交房并为小李办理了产权证。妻子小陈用婚后的积蓄精心装修,还购置了全套家具家电。

  几年后,二人的孩子出生了。小陈和婆婆在照顾孩子方面分歧太大,最终,日子也过不下去了。小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住房。那么,小陈能否分得该房屋一半产权呢?

  律师点评

  浙江昌硕律师事务所律师 喻琼周庆春

  对于离婚分房子这件事,很多人会下意识地认为,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房产也应该是夫妻俩人的,离婚时就该平均分割。但实际上,即便房产是婚后所得,房款何时支付、资金来源何方、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等,都会对房产的归属产生影响。众所周知,买房子有个过程,从签订合同,支付钱款,到交房入住、办证确权,往往得经历一段时间。如果这个过程正好与结婚登记重合交叉,房子的归属就需要根据购房出资、产权登记、结婚节点等因素来考量,不一定结婚后得到产权的房子就是两个人的。

  本案中,虽然房屋产权证为二人婚后取得,但该房屋为婚前小李全款出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最终,法院判决房子归小李所有,由小李补偿小陈装修和家具家电费用中属于小陈的部分。(欲了解更多法治讯息,敬请关注“安吉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如有法律问题,请拨打法律咨询热线:52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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