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04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全媒体记者 林泽宇 实习生 彭文远 通讯员 唐姬 | 编辑:安吉视窗
浙江在线-安吉新闻网5月3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林泽宇实习生彭文远通讯员唐姬)在近期省国土厅召开的关于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地对应的座谈会上,我县作为全省两个被邀请参会县市之一,就被征地农民参保有关做法作了专题报告。这得益于我县被征地农民参保实践的大胆创新。
据了解,我县在2013年就提出以“人地对应”为原则的参保指标分配制度。“人地对应,简单来说,就是名额到户到人,不得跨村。”县国土局统征所所长刘文斌介绍,某个农户家庭征地数量满足多少个参保指标,就要分配对应指标给该户家庭。此外,参保指标不得跨村民小组使用,更不得买卖或有偿转让。
人地对应,首先是要保证参保指标准确划拨到村小组。对此,我县建立了由县国土局牵头的被征地农民参保联审机制。目前,该机制由国土、人力社保、财政、发改、审计、农业六部门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合审查会议。据悉,该机制建立以来,共召开联审会议17次,核拨被征地农民参保指标13201人。
项目在联审会通过后,核准文件会被传到国土局门户网站“阳光征地专栏”中,文件将告知具体参保名额,并划分到各村小组。这是我县实行被征地农民“阳光参保”政策的一部分。
“阳光参保政策目的在于保证参保指标人地对应,避免指标分配出现暗箱操作。”刘文斌介绍,随着被征地农民衔接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参保指标成为了老百姓的香饽饽,指标怎么分、分给谁成了矛盾的焦点。在该政策出台以前,个别地区还存在走关系、指标分配不公平现象。
针对此,我县率先实行被征地农民“阳光参保”。阳光首先体现在指标核定上,“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方法,比如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村,每征收1亩耕地就安排一个指标;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按每征收5亩安排1个指标。”刘文斌说,明确了具体参保的对应要求,也就有了指标分配的执行依据,保证政策全面推广,在具体指标分派到村后,各村开展民主投票决定。除了核定指标方法公开透明外,还有参保指标民主分配、建立指标分配公示制度等方法,确保全流程阳光透明。
随着被征地农民衔接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也不断提高,这给县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刘文斌介绍,面对资金短缺,我县实行了被征地农民保障金改革,明确政府、集体和个人按照4:3:3缴纳保障金。其次,要求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8%作为被征迁地保障金,对于国有划拨方式供地的项目,政府补贴资金由用地单位承担。据了解,商合杭铁路安吉段、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苕溪清水入湖三个项目共向县财政缴纳所承担的被征地农民保障金共1.7亿,减轻了县财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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