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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法律援助实行首办责任制

  “现在申请法律援助真是太方便了,以前要拿着相关材料到村里盖章、镇里审核、县城援助中心审批,整个程序至少需要一天时间,现在20分钟就办好了。”昨天,家住天子湖镇良朋村的颜某由衷地说道。

  日前,颜某因交通事故赔偿到天子湖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当场就办好了有关手续,现场与援助律师取得了联系。据悉,这也是我县法律援助机构在推行首办责任制以来办理的第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当天,灵峰司法所也依据该制度高效为受援人办理了援助案件。

  据介绍,为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法律援助效率,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更方便,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印发了《安吉县法律援助首办责任制度》,并举办了由司法所、各律所及法律服务所有关人员参加的培训。

  该制度将援助申请人向法律援助中心或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时,最先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作为首办人,首办人对群众申请的法律援助实行审核、批准和法律援助人员指派合一服务。这意味着,原先一项法律援助申请由3个岗位人员完成,现在只需首办人一个岗位完成,而且对援助案件的办理全程跟进监督、全程负责,对首办人不履职尽责依法给予责任追究。

  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制度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的效率,受援人可以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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