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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连夜为采茶工讨回工资

  “真的非常感谢,帮我们讨回了工钱。”4月12日凌晨1点多钟,来自山东省聊城市的几名采茶工代表突然在县信访局干部面前跪下,工作人员赶紧将他们扶起。采茶工代表们连连感谢信访局给他们撑了腰。

  据了解,3月23日,杨某等55人从山东来到递铺街道某村采茶,一共采了十多天,最后结算工资时,在按斤和按日算发生了矛盾,两种不同的算法导致总额相差3.8万余元。几经交涉无果,4月11日傍晚将近6点钟,这批采茶工来到县行政中心求助。

  有关部门调查得知,茶山老板已经将采茶工工资结算给包工头,而这中间竟然有4层转包关系,最关键的是采茶工与包工头、转包人、茶山老板之间均无书面合同约定工资结算方式。“当时已下班,接到信访案件后,相关信访干部及工作人员立即返回单位。”县信访局副局长何倩君说,信访局及时召集递铺街道、县行政中心警务站、梅溪派出所、相关村委等单位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共商解决方案,并联系到两名关键的转包人,梅溪派出所“家园卫士”设法找来家住梅溪镇的茶山老板。

  协调过程中,信访局等有关单位积极取证,其中一名转包人提供了按日结算工资的微信截图凭证,另一名转包人则无法提供按斤算的证据。最后,信访局坚持以采茶工的权益为中心,积极与两名转包人沟通,经过8小时的努力协调,最终促成两名转包人各自承担一定的责任,并达成按日结算采茶工工资的一致意见,采茶工工钱当场兑现。

  凌晨1点半左右,采茶工们领到合理的工钱后,乘坐大巴车高高兴兴返回山东老家。何倩君提醒,在聘用采茶工方面,不管是通过转包的形式,还是直接聘用的形式,一定要与采茶工或转包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工资结算方式等重要内容,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从而保障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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