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安吉新闻网 > 全媒体新闻 > 社会新闻

私盗消防用水 被处罚款千元 相关部门表示将加大查处力度

  使用自来水,交费是理所当然的事。而有些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采取各种手段盗用自来水。近日,县综合执法局就处理了2018年第一起偷盗自来水案件。

  笔者从办案人员现场取证的照片中看到,当时,当事人李某用了一根管子从消防栓里偷盗自来水,而且地面上还渗漏出不少。县综合执法局昌硕执法所的唐凌霄告诉笔者,这样盗水不但影响到周围区域的水压,还容易对消防栓造成一定的损坏,另外水流到路面上,天冷易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关规定,李某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根据用水量补交了水费。据了解,2017年全年我县共查处各类盗水行为100起,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相关部门表示今后将加大宣传力度,对此类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好我县的用水环境。

安吉新闻集团两微一端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20016804号 | 浙公网安备33052302000447号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0572-5600257 | 举报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迎宾大道7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9003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扫黑除恶举报中心

安吉新闻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