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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失业期间的生育补助如何领?

  浙江在线-缙云新闻网12月14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陈梦园) “真是想不到,原来还有这样的政策可以让我享受,真的是太好了,太贴心了。”近日,失业人员王洁在缙云县就业处申请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贴将在核准之日起30日内直接发放到其社会保障卡当中。那么,一次性生育补助是一项怎样的政策,哪些人员可以申领,又该如何申请呢?

  据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项坚介绍,失业人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子女的,夫妻双方有一方失业的,失业一方可以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可以同时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该补助为一次性补助。

  失业人员应当在孩子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失业证及计划生育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到缙云县就业处失业保险科2办理申领手续。只要申请材料符合审批条件的,可即时办理。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将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近年来,县就业处大力宣传失业保险政策,让更多已经缴纳过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享受到了自身应有的权益。2017年度,县就业处共计发放一次性生育补助5.8万余元,享受人数17余人,发放失业保险金758万余元,惠及6600余人,使失业保险金充分发挥了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

编辑:陈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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