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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柱上私设广告牌 城管部门责令涉事单位尽快拆除

  今年10月开始,县综合执法局对城区范围内灯柱上私设广告牌的现象开展了集中整治,整治后效果显著。不过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又有人在路边的灯柱上设立了广告牌。

  市民蔡先生住在天使大道附近,近日他在回家途中发现,在天使大道两侧的灯杆上多了一些广告牌,不仅影响美观,而且广告牌的高度也不够,高一点人走过去很可能会碰到头,有安全隐患,他希望有人能管管,

  接到线索后,笔者也立即赶到了现场,发现天使大道上,确实有约300米的道路两边,灯柱上设置了一些粉色、紫色的广告牌,通过广告牌上的信息看出,这些广告牌是2家房产公司设置的。于是,我们也找到了相关房产公司负责人。

  “这个广告牌是一个礼拜前我们公司搞活动,请来的活动公司帮我们挂上去的,我听说我的同事在进行审批,但是审批手续是否已下来,我不是很清楚。”房产公司负责人解释说。

  那么,这两家房产公司究竟有没有进行审批呢?笔者从县综合执法局了解到,此类广告牌的设置不需要审批,因为根本就不允许在灯柱上设立广告牌,而关于天使大道两边的广告牌现象,早在今年十月份他们在巡查时已经发现过一次,并对两家单位进行了口头告知,要求其拆除。

  “当时他们也及时进行了改正,可是如今我们复查时,老现象又重新出现。根据我们《湖州市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中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在道路构筑物上张贴广告,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管理条例。”县综合执法局昌硕执法所办案中队队员高宁说,私自在道路构筑物上张贴广告,一来后期管理跟不上,时间久了广告出现破损、老化等,不仅影响城市美观,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现场,执法队员给两家涉事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两家单位在隔日下午十七时,将张贴的广告自己清理干净。执法队员也表示,接下来将会加大对偏僻地段的巡查力度,确保整治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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