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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掉入集水井 物业态度大反转

  近日,在县城丰华天逸城上班的市民蔡女士给我们栏目打来电话反映,8月15日上午,因小区地下车库的集水井盖未盖,害自己踩空摔进井里。当时物业表示会报销医疗费并给予一定的补偿,可现在物业态度却出现了大反转。

  市民说:掉入车库集水井受伤

  在蔡女士的指引下,笔者见到了这口集水井,井口上方盖着一块1米左右的正方形铁皮,但并未完全遮盖严实。

  “那天停完车,我就准备乘坐电梯上楼,因为地下车库光线比较暗,不太看得清。走到这里时,因为井盖没有盖,整个人掉下去了,左脚还蹭到了井里的水泵。”蔡女士回忆,因为水比较深,自己的衣服都打湿了。“爬起来后就感觉脚有点痛,我一看是皮磨破了,还在流血。”

  因为地下车库没有信号,且无人经过,蔡女士便勉强搭乘电梯上楼,随后让同事帮忙找到物业,当时是两名保安前来了解了情况。

  “我跟他们说,幸好今天是大人掉下去,如果是孩子的话,后果可能就不堪设想了。当时他们也赞同我的观点,并解释说是他们换班时没交接好,没有及时把井盖盖好。后来物业主管也跟我联系,他说我现在在外面,让我先去医院检查,之后再联系。”蔡女士说,因为这事物业主管次日还买了果篮来看她。不过由于自己当天不在公司,果篮由同事代为接收了。

  “第三天他又打电话给我,是我小姐妹接的,说是商量赔偿事宜。因为他坚持要我们说赔偿金额,然后我小姐妹说那么医疗费、误工费等加起来给一万元吧。”蔡女士表示,他们也不是开口就要一万,最终赔多少双方可再协商。可是,随后物业的态度转变就令她颇为不满了。“上周物业主管打电话过来,他说我问过保安了,井盖全都盖好的。他说你在外面摔跤,到我们这里来报销,可以说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了。”蔡女士觉得,当时集水井里的水很深,自己摔下去后衣服都打湿了,保安不可能没注意到。此外,如果物业有异议,当时就应该提出来,不该等到事情过去好几天后才说。

  物业说:并无证据证明在此受伤

  为此,笔者也和蔡女士一起找到了洁兰物业丰华商业广场客服中心,此时,只有一名姓于的工作人员和一名保安在。

  “当时没有证据证明蔡女士是在我们这里摔跤的,因为这件事情没有证人也没有监控视频能够证明。我了解到的情况就是,蔡女士是受伤到了楼上以后,才让同事来向我们反映的。因为当时我们主管不在,我就先找了两名保安上去了解下情况。”于小姐表示,至于蔡女士是否在地下车库摔伤的,他们并不清楚。而对于蔡女士提出的集水井盖没盖这一问题,在场的保安孙师傅是这么解释的:“她当时没多大事情,我们也就没当回事,事后也没去看集水井到底盖没盖。”

  随后,笔者又电联了物业主管陈先生。陈先生表示,当时自己在湖州,事后提着果篮去看望蔡女士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

  “那天两名保安在确定了蔡女士的伤势后,其中一名姓蔡的师傅又去车库检查过集水井,他说盖子是盖好的,并不存在蔡女士所反映的井盖未盖的情况。”陈先生说,并不是他们不愿意赔偿,而是蔡女士没办法证明是在车库受的伤。

  律师说:应注意保留证据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随后笔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律师。

  “根据《民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相关规定,在物业公司不承认的情况下,蔡女士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因为现阶段蔡女士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她是从集水井中摔下去的。这种情况下,即便蔡女士起诉到法院,也很有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在此也提醒大家,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应注意周围是否有监控及路人能否作证,或者直接报警,以便后续维权时能提供相关证据。”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以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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