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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锻造聚焦“两山”实践、聚力赶超发展的安吉铁军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现就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锻造聚焦“两山”实践、聚力赶超发展的安吉铁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按照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突出领导干部重点,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全过程,努力锻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过硬干部队伍,为聚焦“两山”实践、聚力赶超发展,建设中国最美县域、壮大安吉美丽事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干部支撑。

  2.总体要求。新形势下我县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是:

  ——政治过硬、绝对忠诚,就是始终忠诚于党,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务实奋进、干事担当,就是实字为本、干字当头,夙兴夜寐、勤勉工作,实干在前、敢为人先,改革创新、勇于担责,在全面深化改革、聚力赶超发展、建设美丽县域、维护和谐稳定等主战场闯关夺隘、破难攻坚,干出实绩、干出口碑、干出形象。

  ——清正廉洁、干净自律,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恪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带头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家风,自觉接受监督,保持清正廉洁,彰显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示范性,确保干成事、不出事。

  ——勇立潮头、充满活力,就是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严管厚爱并举,鞭策激励并重,让想干事的有机会,敢干事的没顾虑,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激发进取心、提振精气神,形成使命在肩、竞相赶超,百舸争流、奔竞不息的生动局面。

  二、锻造政治过硬、绝对忠诚的安吉铁军

  3.筑牢理想信念基石。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政治灵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引导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补好精神之“钙”、培好思想之源。深入开展中央和省市委最新全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集中宣讲、集中轮训,推动各级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培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完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推行“党纪教育一刻钟”,健全完善考学述学评学机制。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抓好党性党风党纪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4.铸就过硬政治定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各级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做到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绝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照规定向组织请示汇报。

  5.严守政治纪律规矩。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执纪审查和党风巡察的重要内容,用党纪党规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做到在纪律问题上“小事”不放手、“小节”不松手、“八小时外”不撒手。突出选拔任用干部的政治标准,评价领导干部首先看其政治立场坚定不坚定、政治意识强不强、政治担当够不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当战士不当“绅士”,打好意识形态主动仗。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各项规定办事,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注重听取不同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全面推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健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双重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推动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锻造务实奋进、干事担当的安吉铁军

  6.鼓励干部改革创新敢担当。坚持“好干部”标准,大力培育敢为人先、创业创新的优秀品质。把能否担当改革重任、开创工作新局面作为评价和检验干部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行中心工作专项考核,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在发展生态工业、“三四五”联动、治气治霾、平安法治建设等中心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大力选拔敢闯敢试、担当有为、真抓实干的改革“弄潮儿”。建立健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探索改革创新风险评估备案机制,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7.建设“狮子型”干部团队作表率。全面组织开展“建功美丽事业、打造过硬团队”好班子创建活动,强化领导班子的引领表率作用。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注重把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善谋全局、作风民主的“狮子型”干部选拔到党政正职岗位。坚持结构服从功能,重视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经验、工作经历和性格气质互补,选优配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不简单以年龄划线,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和“一刀切”,发挥好各年龄段干部积极性,既重视使用35岁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又注重保留一批富有经验、工作得力的50岁左右干部担任正职或重要岗位。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增进班子团结,增强整体合力。

  8.加快教育培养打造好梯队。探索从国有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选拔优秀青年人才进入县管后备干部队伍。建立现代产业、科技金融、生态文明、工程管理等紧缺急需专业干部人才信息库,加强专业化干部储备,健全“一人一策”培养模式,分类分层开展针对性专业培训,优化干部知识结构。依托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美丽乡村大讲坛”等载体,开展创新驱动、社会治理、“互联网+”、“生态+”等方面专题培训。积极选派干部到全县中心工作以及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岗位锻炼,每年选派干部到国家部委、省(市)机关部门、改革发展前沿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定期选派县级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推动干部在实践中锤炼党性、增长才干。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本土化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乡镇(街道)“全科干部”。

  四、锻造清正廉洁、干净自律的安吉铁军

  9.持之以恒,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坚持县领导“六联”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带头深入村(社区)和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蹲点调研,推动各级干部用脚步丈量民情。继续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市委“24条办法”等规定,组织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盲区,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规范。继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紧盯作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隐性地带、变种问题的明察暗访,加强对群众举报多、媒体报道多问题的专项治理,以关键节点的治理带动日常风气的持续好转。全面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约谈工作,强化干部作风动态监督。

  10.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在平时”,建立健全分类预警机制,对审计、考核、评议、信访等渠道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组织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纠正纠偏,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深化推行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生态责任审计等专项核查机制,健全落实领导外出学习考察、乡镇(街道)干部住乡值班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强化选人用人监督,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全程纪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等制度,筑牢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防火墙。

  11.标本兼治,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严格落实《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充分发挥制度约束、规范和引导作用。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微杜渐、形成震慑。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行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五、锻造勇立潮头、充满活力的安吉铁军

  12.坚持任人唯贤、人岗相适。坚持事业为上选干部,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功能职责定位,把合适的干部配备到合适岗位。大力选拔敢抓敢管、敢比敢拼、担当有为的“狮子型”干部,注重使用埋头苦干、兢兢业业的“老黄牛式”干部,坚决不用无所事事、碌碌无为的“太平官”。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责任,严把资格关、条件关、程序关、纪律关,切实防止“四唯”,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深化综合分析研判制度,把识别干部功夫放在平时,提高选人用人精准度。完善中层干部定期交流轮岗机制,探索实行业务相近单位联动交流,激发中层干部队伍生机活力。

  13.推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积极探索运用竞争性选拔、聘任、挂职等方式,畅通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精神,综合运用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力度。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目标责任制、专项工作考核连续排名后列,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且属实,不能担当,长期闹不团结等情形,经组织认定后,给予组织调整。严格任职试用期制,对试用期满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

  14.激励竞相赶超、全员比拼。积极搭建干部比学赶超平台,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承诺履诺等制度,鼓励领导干部晒承诺、晒目标、晒举措。实施《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实绩记实和公示公议工作实施办法》,并进一步向机关部门延伸,全面推行公务员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和职工疗休养制度,贯彻公务员奖励规定,加强与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关注干部心理健康,及时疏导情绪压力,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实施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在评选表彰、提拔使用、非领导职务晋升、职级待遇和年度考核等方面向一线干部倾斜,帮助干部解决合理诉求,把组织的温暖送到干部的心坎上。

  六、落实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

  15.明确责任主体。党委(党组)是抓干部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严格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干部队伍建设负直接责任,严格落实“双岗双责”,做到管业务与抓队伍“两手硬”。

  16.强化工作合力。组织部门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做好牵头抓总工作,纪检、宣传、统战、政法、党校等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主动担责,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注重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宣传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有利于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舆论环境。

  17.严格考核督察。加强对党委(党组)的考核督察,将其纳入党风巡察的重要内容,把抓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重要依据。党委(党组)书记定期向县委报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完善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对抓班子带队伍履职不力,导致干部带病提拔、班子队伍涣散、不正之风滋长的,按照党规党纪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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