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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互助”发挥大作用

  日前,笔者从县总工会获悉,截至2015年年底,我县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半年,324家单位29505人参保,其中非公企业85家,职工10809人,截至目前有373人次得到救助,支出33.3万多元。一份缴费只需50元的小保障,却发挥了大作用。

  市民李女士在我县一家企业里上班,她在去年7月参加了单位组织的我县在职职工医疗互助,缴纳了50元的互助金。没想到8月份,她就被查出患有甲状腺癌,住院治疗了10多天,花去医药费2万多元,除了可报销部分,自己还掏了七八千元。不过,根据医疗互助办法规定,她可以在县总工会得到3000多元补助。

  “生病是难以预料的事,我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已经报销了一部分医药费,没想到县总工会还给予医疗补助,减轻了很多资金压力,明年肯定还要继续参加医疗互助,就算自己不生病,也可以帮助别人。”李女士说。

  李女士并不是享受到“医疗互助”好处的个案。据了解,仅在浙北大厦安吉店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的352位员工中,就有19人得到医疗帮助。工会干部朱丽娟介绍,每个人只需缴纳50元,最多的得到了900多元补助,这对于一个生病的困难家庭来说,也是一个比较大的帮助。

  据了解,县总工会出台《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目的是为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济互助的光荣传统,有效帮助职工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按照50元每人每年的缴费标准,参加职工医保的职工,医保结算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以下部分,按50%给付补助金;5000元以上部分,按60%给付补助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医保结算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按40%给付补助金。

  县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来看,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较多,而企业相对较少,今年将加强推广,让更多的企业参与进来,让更多的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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