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04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丁峰
11月30日,大学生小闫和他的朋友小王因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于是架梯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销售,后来又掏4只,最终被抓获。两人分别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
掏鸟被判10年,网上舆论大部分认为量刑过重,两个年轻人因为几只鸟而耽误了一生,处罚太严厉。处罚是否严厉,我们且不说,这件事起码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是有可能遭牢狱之灾的,一不小心还会很长。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们怎么避免犯类似的错误,不触碰法律的底线呢?首先,相关部门的普法非常重要,只有让老百姓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才能让百姓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认知和衡量。普法更重要的是扭转百姓的观念,杀人放火肯定犯法,百姓有深刻的认识;但抓鸟会被判10年,在百姓心里恐怕就觉得匪夷所思了。
普法是一个过程,百姓建立深刻的认识,同样也是一个长久的过程。虽然有些人不懂法,但这不是违法的借口。在做一些自己不确定是否违法的事之前,可以咨询村里或者乡镇。有句俗话说得好: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近年来,相关部门在普法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开展警务广场等,让百姓从面上和身边事来了解法律,收到了很大的效果。但有些百姓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去非法狩猎、毁林开垦,为赚钱不择手段,受到惩罚又哭天抢地、悔不当初,这又是何苦呢?
再回到这次案例上,掏鸟被判10年,对当事人及其家庭来说,当然是悲哀的,却对整个社会敲响了警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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