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3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欧阳爱琼 通讯员 陈聪
制图:刘敏
不裁或少裁员企业可获稳岗补贴!昨日,笔者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获悉,我县在湖州市率先出台《安吉县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办法》,县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本月1日起至20日可申报。初步测算,上年度稳岗补贴的总额将达到800余万元。
去年裁员率低于2.98%
就有机会申报
据县就业人才局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沈静介绍,推行稳岗补贴政策需要满足两方面的条件,企业及失业保险统筹地区(也就是全县层面)都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对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并不是每年都能推行这一政策。它要求失业保险统筹地区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必须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且具有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才能推行。而对企业方面来说,除了其生产经营活动需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企业财务制度需健全、管理运行规范,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外,最关键的是,其申报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含退休、死亡、入伍、升学)必须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以申报年度末湖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准)。以申报2014年的稳岗补贴为例,湖州市2014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8%,因此,申报企业的裁员率必须低于2.98%。
补贴标准为失业保险费
总额的50%
根据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补贴标准统一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确定,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当年度可以对上一年的稳岗补贴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一般来说,申报时间为申报年度次年的6月份-7月份(法定节假日除外)。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本月1日至20日前往企业所属乡镇(街道)人力社保所申报。申报时,企业需填报《安吉县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带上年度失业保险征缴情况表、年度用工增减情况表和增减情况说明以及退休、死亡、入伍、升学人员等证明材料。
据了解,稳岗补贴将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每年县人社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对企业稳岗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企业有任何瞒报、虚报、造假、欺诈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补贴款项,在政策有效期内取消该企业稳岗补贴的资格。
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如遇重大体制机制调整适时进行调整。“主要是想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沈静说,由于申报时间紧迫,当前已经组织各乡镇人力社保所所长及专干召开专项培训会,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申报稳岗补贴,做到应补尽补,真正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助推我县企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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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率、裁员人数怎么算?
企业裁员率是指申报年度该企业的裁员人数与失业保险平均参保人数之比。例如:某企业申报年度每月参保人数加起来后的年度参保总人数为1200人,除以12个月后为100人,即平均参保人数为100人。
裁员人数是指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数,不含自然减员(死亡、退休、入伍、升学)人数。例如:2014年,某企业有平均参保人数100名职工,年度内减少了4名职工,其中一名是退休,按2014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98%计算(公式:100名*2.98%=2.98人,经四舍五入后最大的裁员人数为3名),说明该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最大裁员人数符合规定的条件。政策咨询电话:5021633、523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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