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6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丁峰
虽然已经过了禁渔期,但县渔政站工作人员仍然不定时在西苕溪上巡查,渔政巡逻艇已经成为西苕溪沿岸住户眼中的一道风景。“他们是检查有没有使用地笼、迷魂阵等违法捕捞行为。”递铺街道安城村村民梅晓华非常清楚,对于电毒炸等违法捕鱼方式更是严厉禁止的。
地笼、迷魂阵以及电毒炸等捕鱼方式都是对渔业资源“赶尽杀绝”的,对西苕溪的渔业资源破坏十分严重。“今年这种情况好多了。”渔政站工作人员童农说,前些年的时候,每年沿着小溪口向安城搜索,都能找出上百件地笼等违法捕捞工具。
从今年开始,我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准,实行禁渔期制度,禁渔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禁渔范围为西苕溪安吉段干流小溪口至递铺街道六庄村长潭。
“设置禁渔期,就是为了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傅世旭说,禁渔期间,正是鱼类开始产卵繁殖的时候,禁渔有助于西苕溪鱼类数量的增加。据了解,禁渔期间,渔政站向西苕溪边120多名专业渔民和兼业渔民发放了通知书进行告知,并在禁渔期间收缴了60多张渔网。
设置禁渔期,严厉打击违法捕捞,维护西苕溪渔业资源,这是“节流”,为了维护好西苕溪这一波碧水,我县还努力“开源”。自2000年起,我县每年在西苕溪、黄浦江源头以及其他重要水域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210万余元,增殖放流各类渔业苗种2150万尾。
“鱼类对水质净化有好处。”渔政站负责人吴晓良介绍,增殖放流是实施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它能使水生生物资源在较短的时间内得以恢复,进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像白鲢等家鱼以浮游生物为食,而增殖放流的都是“四大家鱼”及鲌、鲫、鲤等鱼类,既对水质改善起作用,又有经济效益,“自2009年西苕溪商业禁采之后,这种变化更显著。”
西苕溪渔业资源的变化,渔民最清楚。梅溪渔民张有根说,2009年之前,一天只能捕到价值百来元的鱼,而且口感不好,现在运气好,一天很轻松就能打到价值两三百元的鱼,鱼肉也更鲜美,就连消失很久的太湖白鱼,也再次返回西苕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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