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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司法所:巧用微信开展社区矫正

  “周老师,我现在在湖州培训,下午培训结束后就回安吉。”上周末,社区矫正人员小陈一大早就向县司法局梅溪司法所人员周清林发送了一条语音微信,随后还附上了一张定位图片。目前,梅溪司法所利用微信平台,对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位教育取得良好成效。

  据介绍,微信发送的语音信息内容包括:姓名、目前所在位置、干什么,以及共享当前的位置。“这样一来,可以避免出现矫正人员外出时脱离监管的情况。之前就因为不能实时掌握情况而发生一些误会。”周清林说。

  去年下半年,社区矫正人员王某向梅溪司法所请假,前往安徽芜湖探望亲人,两天后,本该乘车返回的他并未登上直接回安吉的客车,而是转车去了南京。当时安徽民警通过身份信息查询,觉得王某行踪有些不对劲,立即通知梅溪司法所人员。当晚,司法所人员在王某回到安吉后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当天王某未能赶上回安吉的车,于是转车去了南京,再从南京回到安吉。

  “如果当时能实时掌握定位信息,就不会有这样的误会。”周清林说,建立微信平台后,恰好能弥补对矫正人员外出监管的不足,他还告诉笔者,这一平台采取的是自愿报名参与的方式,对象包括梅溪镇在册的缓刑人员、假释人员、暂予监外执行等三类人,目前已有30名矫正人员自愿加入该平台。

  微信平台不光是堵“电子围墙”,有时还能让司法所人员了解矫正人员当前的生活状态。“通过微信朋友圈,可以了解他们现在的状态。如果出现什么问题,我们就会以朋友的身份出面进行开解。”周清林告诉笔者,不久前,一名未成年矫正人员在朋友圈发布消极的生活状态,这一迹象立刻引起了他的注意。掌握一些信息后,找到对方替她减压。“正是从她的朋友圈了解了不少信息,才能针对性地沟通教育,带来的效果很明显。”周清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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