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21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金鑫
制图 刘敏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引人注目的是,征求意见稿在多个章节增加了关于网上交易纳税的内容。
其中,第十九条说:从事网络交易的纳税人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税务登记的登载信息或者电子链接标识。第三十三条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向税务机关提供电子商务交易者的登记注册信息。
虽然电商征税的具体规则还要进一步制定,但该意见稿已经对网上交易的税收征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这意味着,网上交易征税将步入一个新阶段。
电商在我县发展并不算早,却以不同的方式渗透到县城、集镇乃至乡村。目前,我县电商企业已超1500家,年销售额超15亿元。除了竹纤维、土特产,恒林、嘉瑞福、盛信、中源等传统产业骨干企业纷纷布局电商,其中不少已取得数十万元至上千万元不等的销售业绩。
县国税局税务专家指出,目前我国税法中关于网上交易的纳税事项没有明文规定,对网上交易进行征税基本上“无法可依”,实际上就是基本不征税,“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如果能够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将成为法律层面最早规定网上交易纳税事项的规范。”
事实上,从法律上讲从没有电商免税的说法,但之所以很多人都存在开网店不需要交税的感觉,主要是因为一些中小电商的相关涉税信息很难掌握。
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解决方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征纳双方认可的电子凭证,可以作为记账核算、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这表示,网店交易的电子凭证将同样拥有法律效力。
“实际上,无论是网店还是实体店,它们的经营性质是相同的,企业有经营销售活动就应依法纳税。”税务专家介绍,2014年我县共有4家企业入围全省首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跻身中国电子商务百强县第35位,网店征税或将成为今后我县财税增收的新增长点。
“但并不是所有网店都需要交税,像淘宝网上的一些小网店,按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纳税标准,月营业额不足2万元,即使将来对电商征税,他们也不需要缴纳。”税务专家表示,根据此前淘宝方面的数据,94%的淘宝卖家营业额都不在征税的范围内。
此外,草案还提出,未来我国每个公民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这个属于每个人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
这个“纳税识别号”覆盖到自然人,也意味着以后在家开网店的小电商,也将按照自然人纳税人管理。
“从草案的表述来看,就是明确电商有纳税义务,且无论网店大小、经营规模都应该进行税务登记。”税务专家表示,而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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