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19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欧阳
制图/刘敏
1月14日,国务院正式向外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标志着争议多年的养老金“并轨”正式“并轨”,文件一出随即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引发热议。怎么看待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笔者带着这一问题,随机采访了我县近20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听听他们的想法。
“没想到这次文件这么快”
虽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已经议论多年,但都一直未形成定论。对这次出台的《决定》,不少工作人员感到惊讶。“其实之前早有耳闻,但没想到这次文件出台这么快。”县某机关单位公务员小张告诉笔者。
根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实施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而文件发布于2015年1月3日,实施时间早于发布时间。小张说,这多少让他感觉有些诧异,虽然从去年10月1日至今的工资已经发放,但今后可能还需补缴,以后每个月工资里还需要扣缴一部分养老保险费。
“还没来得及仔细研究。”在采访过程中,不少人如此回复,大家表示还要再仔细了解养老金“并轨”内容。
“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动”
上交养老金就是不是一定意味着今后每月的收入减少?对此,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表示并不一定,“这还要看接下来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据了解,接下来系列政策将会陆续出台,因此现在还没有定论。
那么,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是否会降低?对此,在县一事业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老王为笔者算了一笔账。
“作为事业编制,改革前我每个月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组成。以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业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单位缴纳30%,自己缴纳3%。”该工作人员说,改革后,按规定,单位将缴纳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以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另外再加上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纳,个人按缴费工资的4%缴纳”,总体应该不相上下。
“期待实施细则的出台”
虽然这次国务院出台的方案已经划定了大致方向,但在采访中,大多数受访者表示他们更期待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
“关于过渡性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都没有出台具体实施细则。”采访中,县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告诉笔者。
采访中,另一部分人员则更关心养老保险的衔接、过渡问题。“我之前是学校的老师,那个时候是交养老保险的,后来进入公务员系统后不再交养老保险,现在又要交了,那这中间应该怎么衔接呢?”他表示,希望能够看到更多细则的出台,对像他这样情况有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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