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09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丁峰
开发区(递铺街道)三官村俩村民因杨梅树的归属发生纠纷,在法院已经判决的情况下,当事人之一的倪某心中不满,锯掉山上18棵杨梅树的枝桠,最终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今年5月份,县森林公安递铺森林派出所接到报警,三官村一处山上的杨梅树被人锯断枝桠,森林公安干警立即赶往现场。“一共有18棵杨梅树被锯断了枝桠,只留下了主干部分。”森林公安干警胡一波说,当时杨梅刚要成熟,这一锯,今年的收成就泡汤了,而且也影响了明年乃至以后的杨梅收成。
在森林公安干警的调查下,村民倪某的犯罪嫌疑最大。原来,倪某和报警人原本就因为这处杨梅树的归属有纠纷,并打过官司,法院一审、二审都判决倪某败诉。
干警立即赶到倪某家,倪某承认是自己所为,随后森林公安对倪某进行传唤。“由于杨梅的价值难以确定,所以当时没有做出处理。”胡一波说,到6月底,经过鉴定,被锯掉的杨梅树的价值有4万多元,这才对倪某采取强制措施。
“杨梅树是生产资料之一,这属于破坏生产经营罪。”递铺森林派出所所长曹建林说,按照相关法律,破坏生产经营行为,在5000元以上就入刑,超过5万元就属于重刑。据了解,森林公安接下来将把此案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短评
锯掉杨梅树,既损人,也不利己。倪某这一下子的脑袋发热,不仅造成了他人的损失,也让自己付出了代价,太不值得!
小至一句口角,大到财产利益,纠纷总会不时的侵入我们的生活,让人苦恼无奈,或许有的时候,大度一点更能解决问题。即使不能释然,我们也应该走法律途径,以合法的方式来处理。如果选择涉嫌违法的途径,这对别人是伤害,对自己同样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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