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01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高爽爽
近日,县国土局工作人员正联合乡镇、村及作业单位,对全县范围的农村宅基地进行外业调查,同时对调查后哪些宅基地已发证、哪些需要变更以及部分需要新发证的情况,进行分类和梳理,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专项行动。
统计数据显示,自1990年外业调查开始到1992年完成总登记,全县应发农村宅基地证书10.5万本。已发9.76万本,发证率为92.9%。总登记后,我县平均每年新发和变更登记约1000本。至2013年底,全县登记农村宅基地102000宗,面积9364公顷。
而此次宅基地发证范围为县域内所有农村宅基地,其中对已经列入或计划列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新区和因地质灾害防治、政府性工程集中拆迁安置等新农村建设项目,暂不作调查,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再予以确权登记发证。已经列入或计划拆迁范围的农村宅基地不予调查。
县国土局表示,本次专项工作旨在对原有登记发证资料进行全面调查梳理,查清现实状况,建立实地与证书、证书与档案、档案与数据一一对应,更加准确和完善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为迎接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准备,奠定基础。在1992年宅基地使用权总登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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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面积标准:
(一)4人及4人以下耕地100平方米,非耕地130平方米;
(二)5人及5人以上耕地110平方米,非耕地150平方米;
(三)夫妻双方均年满65周岁且未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宅基地申请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领取独生子女证或已婚尚未有子女的,可以增加1个建房人口。
(四)确权登记标准以审批面积为依据,户型标准内不足部份如有补办审批手续可按实际面积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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