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涉及大量资料的记录、整理,而如何对这些海量的非遗资源进行储存、归档,以便今后提取、利用,值得广大非遗工作者思考和探讨。尽管近年来,我国对非遗的调查、研究与保护工作不断推进,使许多濒临灭绝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得以延续和保存。
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2007年至2008年,杭州市共上报非遗普查线索42万余条,基本摸清了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经过对普查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共计汇编普查资料文字档案714卷、音像档案2486盒、照片15686张、录像1729盒。除了普查资料以外,在非遗保护日常工作中所产生的资料也是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如申报工作中产生的文字资料、录音录像资料,每年举办的各类非遗活动的资料,编纂相关书籍过程中搜集的文字、图片资料,非遗项目的调研资料,等等。面对如此浩繁的非遗资料,应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妥善管理尤为重要。
对此,笔者认为各地非遗保护中心应结合非遗保护工作的特点,借鉴档案管理等方法,对非遗资料进行科学、系统的整理分类,有效的保护。
首先,对于非遗资料的整理,要妥善保存其原始草稿、录音、录像、照片、文件等,并要明确非遗资料的存档时间,及时归档。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曾表示:“民间文化每一分钟都在消亡。”这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十分紧迫,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归档工作也必须紧跟抢救步伐,做到发现一项,记录一项,归档一项。但是非遗档案复杂多样,且处于零乱状态,在归档过程中,应该坚持科学系统的原则,使之条理化,形成一定体系,以便查找和利用。
其次,应做好非遗资源的分类工作。对非遗资料的整理,应参照档案管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分类,而类别的划分同时还应适应非遗资料的特性。一些学者在谈及非遗档案的分类方法时,认为非遗档案的分类要遵循分级保护的原则,根据非遗名录级别及其价值划分档案级别。然而在笔者看来,这种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十分可行,以非遗名录的申报为例,要求国家级非遗名录的申报应在省级非遗名录中遴选产生,省级非遗名录的申报应在市级非遗名录中遴选产生,以此类推。因此,在非遗档案的归档过程中,不同级别的项目会产生许多重复的资料,这就造成了材料的重复管理。因此,笔者认为,从长远考虑,非遗档案的分类应以非遗项目为主线进行独立归档,如将某一非遗项目以卷的形式进行归档,在归档过程中,将这一项目在申报、保护、传承等方面的相关材料,无论是以文字、图片还是以录音、录像等形式存在的材料,都全部纳入该卷,以利于对非遗档案的管理和查找。
再次,应建立非遗的传承人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依托于人而存在的,与人的活动息息相关。笔者认为,在非遗资料的归档管理中,可建立传承人档案。在归档过程中,可按照传承人所代表的非遗项目进行归档,将其在申报、评选过程中产生的文字、图片和音像等材料全部归入档案。传承人档案建立后还应经常关注传承人的动态,多走访、多记录,不断充实传承人档案材料。
开展对非遗资料的存储与归档工作需要一定的耐心,同时也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但是对于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却是一种静态的保护,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记录、保存。作为一名基层的非遗保护工作者,笔者建议在做好非遗的保护、传承工作之外,应重视对非遗资料进行合理有效的归档管理,以多样化的方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与保护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