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5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金鑫
因不满征收补偿标准,灵芝路南侧区块9户人家迟迟不肯签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300多已搬迁街坊的回迁进程,也拖住了玉华路彻底开通的步伐。
“围观”之后,不免生出一些忧思。城市化进程中,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难免发生冲突,选择搁置胜过选择对抗,而选择和解又强过选择搁置。但显然,灵芝路南侧区块的旧城改造,一因财务成本与日俱增,二因300多街坊亟待回迁,三因玉华路受阻拥堵交通,搁置不起,拖延不得。
也许,确实存在极个别人想趁征收捞一笔,通过“磨”赢政府来获得巨额赔偿,而个别困难民众也存在通过拆迁补偿快速改变生活境遇的想法,对于补偿结果有着较高期望值。这些未签约户都有着执拗、非理性的一面,他们似乎对于安置补偿办法“油盐不进”,顽固坚持着自己非分的要求。
面对这种僵局,如何既保证补偿标准的公平性,又考虑个别困难户的特殊性?在倡导法治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理念下,破除这个困局,更需要法治方式、机制创新、社会协同、利益救济等各种力量的共同作用。
卢梭说过,一切重大的法律不是刻在大理石或铜板上,而是铭记在公民的心中。如果说容忍未签约户体现了法治意识的自觉,那么积极寻求破解之道,才称得上深入法治肌理,彰显法治智慧。
征地难、拆迁难,也是世界性难题,放眼发达国家,破解这一困局同样依赖于法律。媒体曾报道过美国因公共利益而征地的不少案例,征地一般要满足三个要件:一是确乎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是对拆迁户提供公平补偿,三是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很多国家都会碰到类似情况,大部分最后也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
旧城改造非商业开发,而是事关公共利益,个体诉求当有合理限度,极少数人迟迟不迁,也终究会给多数人“添堵”,妨碍更多人的利益。未签约户怎么提要求,是其权利,但其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则是另一回事。
无论如何,和解是大家都想看到的结局。未签约户早一日签约、搬迁,街坊们就能早一日住上新房。如果个别人还是执迷不悟,最终也只有走法律解决这一条路了。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20016804号 | 浙公网安备33052302000447号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0572-5600257 | 举报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迎宾大道7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9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