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10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周昀豪 通讯员 汪洁
日前,记者从县环保局获悉,省法制办授予该局为浙江省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据介绍,近年来,县环保局通过一系列创新工作,优化服务质量,增强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案件审查小组,实行分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案件办理程序和案审规则,并于2013年全面启用全省联网的电子执法平台,有效的限制执法的随意性,增强处罚的公平性和预防腐败的彻底性,实现阳光执法。
接下来,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巩固“全国六五中期普法”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成果,以规范执法为工作主线,注重长效管理,在组织征收、规范执法、助企服务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下足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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