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8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吴静



我县地面文物较地下文物少,除几处文保单位外,留存的古建筑也就是古民居和古桥。古民居不仅具有重要的建筑价值,而且在传承区域文化、丰富地方文化内涵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这些散落在各村的瑰宝为何境况迥异,又该如何实现保护和利用?
一问:古民居需要保护吗?
古建筑活标本 保护迫在眉睫
在国家文博副研究员程永军眼里,我县古民居无一不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其建筑风格、结构特点、构造形制和雕刻工艺集中反映了中晚清至民国这一特定时期我县山区古建筑原始风貌,能深刻体现当时文化特性。虽然我县境内现存古民居点多面广分布散,多数周围原始环境风貌已被破坏。但他认为,不管其现存情况如何,都应加以保护。“古民居作为古代建筑艺术的活标本,目前多数保护仅停留在文化保护定级上,修缮和恢复较少。”他很担心,“如果们再不妥善加以保护,这些精美的建筑艺术就会彻底消失。”
对此,县旅委一负责人表示,旅游大县需文化支撑,古民居是呈现历史积淀的重要载体,将古民居、古建筑与生态旅游相结合,有助于提高我县旅游内涵与品位。“鄣吴镇将吴昌硕故居保护和规划相结合,已使其成为该镇美丽乡村旅游的一张‘名片’。”他表示,在不破坏古民居基本面貌的前提下,根据所在地具体情况,引导当地群众保护古建筑,激发他们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极大地推动美丽乡村旅游发展。
采访中,几乎每个村都有村民提出在古民居的保护上“要好好想想办法”。报福镇上张村的陈彩珍于今年9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要求对文物古建筑潘家门楼进行抢救性维修》的议案。她在议案中提到,“村民们对其(潘家门楼)怀有深厚的感情,多次呼吁要保护这幢古门楼。”采访时,她也坚定地告诉记者,“这是祖先留下来的,是村庄的荣耀,绝不能拆,更不能任由它塌了。”
二问:古民居为何境况迥异?
空之弃之催败 护之管之新生
同是古民居,为何一些日渐衰败,一些却呈现出新的生命力?一些古民居即使只有一村之隔,境遇也大不同,原因何在?
“保存或发展较好的古民居情况相似,一般系所在镇、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将其保护利用纳入到当地发展规划,使其得以修缮甚至开发。”县文广新局副局长黄承文说,而那些日渐凋敝的古民居一般都碰到一个同样的问题:产权归属!
他介绍,对许多产权所有人来说,老宅“住之不适,拆之无居”。如果产权归属分明,一旦条件允许,就会拆旧建新。前文所提及的潘家大院、高家大院等都是此类情况;而产权归属多户的古民居由于牵扯多方利益,到后来往往被“空置”,最后被“弃之不管”。“虽然古民居产权归户主所有,但由户主来维修和管理不太可能。”他解释说,就仍住在古民居的户主来说,多数经济情况并不宽裕,否则早就另建新居。而一些早已搬出古民居的户主,就算条件允许,绝大多数也不会在古民居的保护维修上投入,“因为它似乎产生不了经济效益”。
此外,社会及多数产权人文保意识不强也是古民居日渐消失的原因。“许多人觉得古民居是祖上遗留的,保留至今已属不易。这算是自己对国家的贡献,如果要维修和保护,也应是政府的事。”他补充道。
这一问题“落”到镇、村,答案更简单。“这些老宅多数已经有上百年历史,不修,倒塌是迟早的事。可维修需要一大笔资金,钱从哪里来?”孝丰镇政府一名干部告诉记者,修缮一座古民居,动辄需要数十万。如果仅仅只是静态保护投入而无资金回报,有能力并愿意承担的寥寥无几。“大家都知道应该保护这些古民居,但无能为力。”
三问:古民居该如何有效保护?
保留原始风貌 合理开发利用
如何保护古民居?在程永军看来,合理开发利用是最好的保护方式。
“现存的150余座古民居中,有些整体建筑保护完整,有些单体结构方面具有明显山区地方特色,有些木、砖雕工艺精美、用料考究,但存在大小各异、质量参差、风格雷同、保存有别、价值不等等情况,因此需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他建议,在幸存的古民居中择其精华加以重点保护,并利用这些文物资源进行开发,如鄣吴镇的吴昌硕故居、天子湖镇的徐家老屋;对未被搬迁但需要保护的古民居则可以作原地保护,使其承载着的历史事件及民族风貌得以保留,如梅溪镇上舍的杨金来民居,开发区(递铺镇)的李水平民居。“当地政府和产权所有人应该共同承担起保护管理工作,政府可以出台一些优惠政策,鼓励户主开展进农家、住古屋、赏古迹、游山水等旅游服务项目。”
黄承文则认为,古民居能够得到保护开发本身是件好事情,保护开发中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如果政府健全政策措施,加强引导,将居民利益和古民居护有机结合起来就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不过,古民居保护开发不仅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还要吸引各方形成合力,积极参与到保护开发工作中来。
记者了解到,我县已制定保护规划和措施,将古民居保护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县文广新局也希望,地方各级政府和古民居产权所有人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在村庄环境整治和改善居住条件时尽可能避免“拆旧”,共同做好我县古民居的保护工作。
古民居何去何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部门应当如何做,您又有何看法?不妨也来提提建议,说说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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