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3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林贤飞
小小的储藏室给居民带来很大便利,但天子名楼居民陈芝禄最近却因储藏室闹心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居民反映:储藏室编号遭遇“重号”
陈芝禄反映,他于2010年买了位于天子湖镇的天子名楼房子,因为种种原因,《国有土地使用证》至今还没办好,而问题就出在五、六平方米的储藏室登记上。
“我买的房子对应的储藏室是20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办下来了,注明储藏室也是20号,但是到了国土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被告知20号储藏室已被他人登记了,这证办不了。”陈芝禄说,20号储藏室明明是他在使用,为何被他人登记,这让他一头雾水。“这怎么可能,如果别人登记了20号储藏室,为什么我使用了3年多,却没人向我索要,或叫我腾出来给他使用?”
“我现在担心的是,一旦房子开始二手买卖,涉及储藏室的归属问题肯定要闹起纠纷。”陈芝禄说。
记者调查:居民实际使用与登记不符
陈芝禄找到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要求更改储藏室编号,以便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该中心联系温州瓯海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开发商称“24号”、“42”号没人登记,陈芝禄可以使用其中一个。于是,陈芝禄与开发商签订了补充协议后,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上的储藏室编号20更改为24。
结果天子名楼一居民站出来说,他是储藏室24号户主,房子买来没多久,还没来得及登记,但储藏室已在实际使用中。这让陈芝禄对开发商恼火不已。“开发商怎么这么糊涂,房子买卖合同中注明一套房子一个储藏室,怎么会乱套呢?”陈芝禄想不通。
为此,记者来到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调查。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人员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依据房子买卖双方的购买合同信息为准,陈芝禄购房合同档案上注明储藏室20号,因此照实登记。
那么储藏室20号登记者是谁?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经过查找发现,登记者是陈大伟。
陈芝禄立即联系陈大伟。陈大伟电话里告知,他实际使用的是39号储藏室,而登记的则是20号储藏室,2007年买房办理登记的,后来才发现储藏室没“对号入座”,他也想找相关部门纠正过来。
经查阅,39号储藏室又登记在一位姓唐的居民户下。“这简直就乱成了一锅粥了。”陈芝禄说。
部门回应:全面排查,统一纠正
总共50多个储藏室,显然,部分居民登记与实际使用的储藏室名不副实。那么,这到底是怎么造成的呢?
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查询后发现,导致这个乱象的是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房子买卖合同中,有部分储藏室编号标注“重号”或错误。“这是个别现象,今后我们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对储藏室、车库等编号的标注严格落实‘对号入座’,不得有误。”该负责人说。
那么,针对天子名楼储藏室登记上的问题,具体怎么纠错呢?“我们将联系开发商,和财政、土管一起对天子名楼的储藏室登记情况和实际业主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将对登记有误的,进行统一纠正,确保业主满意。”该负责人说。
陈芝禄对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的答复表示满意,同时希望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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