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发布厅
【文字访谈】县民政局:依法、平稳、有序地推进村委会换届选举
2013年12月04日10:13 | 来源: 安吉新闻网 | 点击进入【安吉网络发言人平台
 
本期嘉宾:县民政局副局长 傅雪忠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新闻发布厅”。目前我县正在开展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也为了宣传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相关知识,针对一系列网友关心的话题,我们今天演播室邀请到了县民政局副局长傅雪忠,请他来跟广大网友聊一聊村委会选举的一些工作。傅局长您好!
【傅雪忠】大家好。今天能够就大家关心的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问题和大家进行交流,我感到非常高兴。
【主持人】好的,谢谢傅局长。首先请您跟广大网友介绍一下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依据主要是什么?
【傅雪忠】1989年,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次进行了村民委员会选举,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干部,至2011年完成了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在正在进行的是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依据由三个方面构成: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政策依据是中央、省、市、县有关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直接依据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制定的《村选举办法》。同时,村选举办法必须要符合三个要求:一是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二是要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三是村选委会要将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村选举办法进行公告,只有符合这三个条件的村选举办法才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直接依据。
【主持人】那么我县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采用哪些选举方式进行?
【傅雪忠】无候选人的自荐直选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都是法律允许的选举方式。考虑到有候选人选举环节多、成本高,自荐直选既充分反映民意,又省时省力,所以我县本届换届选举大力推行自荐直选方式。部分选情复杂、竞争激烈的村,可以视实际情况需要采取“海推直选”方式。
【主持人】刚才傅局长说了,本届换届选举我县大力推行自荐直选的方式,能否请傅局长向广大网友简单介绍一下自荐直选的程序是怎样的?
【傅雪忠】好的,按照《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自荐直选的程序是这样的:首先是召开本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通过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实施方案,重点是选举办法;然后是进行选民登记;在选民确定后,在选民中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组长;接着依法按章组织选民自荐,并公布自荐情况;然后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竞职活动;最后是进行正式投票选举,结束后将选举结果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民政局备案。总体上就是这么一个步骤。
【主持人】现在有不少电话咨询哪些村民可以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呢,请傅局长给我们介绍下。
【傅雪忠】按照选举办法规定,应当登记的本村选民有三种:一种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要说明的是户籍在本村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都属于本村村民;再一种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还有一种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大学生村官要求到村任职一年以上。同时,按法律规定,选民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时间,以本村的选举 日为准,姓名、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对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工作所在村登记为选民的,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主持人】我们看到本届选举与以往几届有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就是要求本届村民代表在选民名单公布5日后推选,这是为什么呢?
【傅雪忠】2012年修订通过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村民代表会议职能作出了新的规定,即村民代表会议可以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可以联名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因此村民代表应当具有选民资格。所以,本届村民代表的推选宜在选民名单公布5日后开始。另外,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村民代表的推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并公布;换届选举结束后,村民代表的补选工作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并公布。在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党组织成员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民代表。
【主持人】我们知道,本次换届活动自荐人可以进行竞职活动,那么自荐人的竞职活动有没有什么条件限制呢?
【傅雪忠】本次换届,我们积极鼓励自荐人主动进行竞职活动,向选民推荐自己。自荐人的竞职活动在自荐人名单公布后到正式投票前一天进行。我们要求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至少通过一种方式向全体村民介绍每一个自荐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等内容,介绍材料要征得自荐人同意。村民选举委员会采取的形式主要有召开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党员大会等会议,采用书面资料发放、张贴的形式,通过村村通、村村响以及三务公开信息平台、手机短信等多媒体信息传播。自荐人自己也可以自行召开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党员大会等会议上进行竞职演说;自己撰写书面资料发放、张贴或通过村村通、村村响以及三务公开信息平台、手机短信等多媒体信息手段传播。此外,自荐人的竞职活动受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全程监督:召开各种会议需要提前申报,得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方可;材料、短信内容要经过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同意。
【主持人】那么有哪些人不能确定为村级组织成员的候选人或自荐人?
【傅雪忠】省选举办法规定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村级组织成员的候选人或自荐人,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
①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②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③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④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⑤丧失行为能力的。在制定村选举办法的时候应该明确,出现上述“五种情况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主持人】傅局长,我们知道在正式投票的时候,有时候会出现重新计票的情况,那么关于重新计票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傅雪忠】省选举办法规定,遇到特殊情况,要求重新计票的,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并在投票日后三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乡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审核同意后才可以重新计票。
【主持人】我们有时会听到“整体选举无效”的情况发生,什么是整体选举无效呢?
【傅雪忠】整体选举无效,是指程序严重违法、违背选举基本原则而使本次选举无效。对整体选举无效,可以按两种方式处理:一是重新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重新确定选举日,重新登记选民,重新组织选民提名确定候选人或者重新产生自荐人,重新投票选举。二是局部纠正。由于选举过程中某一环节的违法或失误造成,通过纠正违法或失误的环节可以使整个选举有效的,可以采取局部纠正方式处理。
【主持人】傅局长,最后再请问一个网友关注的问题,什么情况下当选无效?
【傅雪忠】好的,当选人当选无效,是指当选人利用了不正当手段当选或他人利用了不正当手段使其当选;不符合依法制定的村选举办法规定的自荐人或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人员当选;选举操作失误,使当选人非正常当选。出现了这种情况,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一是因当选人在选举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不符合依法制定的村选举办法规定的自荐人或候选人资格条件当选的,或选举操作失误,使当选人非正常当选的,应该宣布当选无效。因部分当选人当选无效造成的缺额,可从第一次选举中得到过半数选票或另行选举中得到三分之一以上选票、因职数限制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如无此种情况,则按另行选举程序进行。二是因选举工作失误造成具体当选人当选无效的,应先纠正失误的环节,看其是否当选,仍然当选的,其当选有效。无法纠正失误或纠正后仍没有当选的,可以保留其自荐人或候选人资格,另行投票选举。因具体当选人当选无效造成村民委员会出现空缺名额时,不影响其他当选人的当选资格。
【主持人】非常感谢傅局长,今天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告一段落了。再次感谢傅局长,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唱票
 
村级组织换届培训
 
 
核对选票数
 
统计回收选票数
 
自荐人签署三项承诺书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主办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