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陈丽君 通讯员 朱铮
近日,皈山乡某村村民李某与张某因山林纠纷发生争吵打架,李某受伤,经治疗共花医疗费4873元。李某出院后情绪激动,多次与张某发生纠纷,事态可能进一步恶化。孝丰派出所民警得知该情况后,第一时间联合乡综治办干部找李某“聊天”,稳定情绪的同时寻求解决方式,最后,张某一次性赔偿李某人民币8000元,事情得以圆满解决,消除了矛盾。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据介绍,这是我县开展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的缩影之一,尝试将不能及时办结的治安纠纷案例纳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将可能引发民事纠纷的矛盾提前一步进行化解。该项工作自去年12月在孝丰派出所试点以来,已分流对接矛盾纠纷百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2%以上,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重复报警率明显下降、民转刑或群体性事件未发生的目标。
民警当“娘舅”有什么好处?在孝丰街上经营小超市的徐某说,“镇里来的调解员讲情讲理,民警讲理讲法,我们当事人听了就服气。”原来,徐某在一楼经营小超市,另一个经营户租用了同幢楼的三、四两层,但是通往三楼的楼梯却归楼下超市老板徐某使用。而徐某因担心超市的安全等因素而将楼梯堵住,从而将整幢楼一分为二。由此点燃了两人之间的矛盾,好几次两人都差点大打出手。孝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孙剑知道情况后,联系上综治调解员联袂坐镇,既讲情又讲理还讲法。11月初,双方表示接受调解。这一久拖不决的矛盾终于得到化解。
好成效得益于“娘舅”有一套完备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人民调解室进驻派出所,派出所专职民警除了主要承担案件调解工作外,还可以承担接待群众法律咨询、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动态分析研究各类纠纷情况等相关工作,第一时间分流了110接处警中遇到的民事纠纷,并能联动各方力量,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好的效果成功调解纠纷,起到了及时化解、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良好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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