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1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陈玉兰
昨天上午,开发区(递铺镇)雾山寺村村委会主任陶建军来到吉庆桥至浒溪河交界的阳关坝,仔细查看河岸两边是否有垃圾、河堤有无渗漏现象。自担任这段河道村级“河长”以来,陶建军每周巡查的频率越来越高。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我县将对22条河道实行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制”管理。进入10月以来,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制”管理逐步启动,其中,西苕溪干流沿岸各村三级“河长”共计50名已全部“走马上任”。
据介绍,省级河道西苕溪干流由县长担任一级“河长”;沿线乡镇长担任二级“河长”;沿线行政村主要领导担任三级“河长”。 那么,“河长”、“副河长”以及相应“河长”分别承担着什么样的任务?“ ‘河长’是负责河道水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人,组织河道沿途乡镇制定‘一河一策’方案;‘副河长’和相应‘河长’负责实施‘一河一策’各项具体措施。”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溪龙乡徐村湾村村委会主任杜传义是西苕溪柴台埠—杨家湾河段的村级“河长”。制定河道保洁计划,配备保洁员、地方巡查、堤防养护都是他的份内事。就在今年“菲特”台风期间,他在河道巡查过程中,发现北大塘村民小组河堤有漏水,立即调派防洪应急小分队11人前来,迅速将堤坝漏水处理好。“河道经常有人巡查、捡垃圾,现在河道两边都看不到垃圾了,也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发生。”采访中,村民们如此说道。
记者了解到,“河长制”还有一套考核制度。结合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对河道整治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河长”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河长”,实行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并作为干部选拔任免的重要依据。
“省级、县级河道采用三级‘河长制’管理,其他河道采取二级‘河长’管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年底,全县各级河道将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到2015年,力争全县主要河道实现“河岸整洁、河面清洁、河流畅洁”,河道水质、河岸绿化、截污能力明显提高。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20016804号 | 浙公网安备33052302000447号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0572-5600257 | 举报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迎宾大道7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9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