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安吉新闻网 > 部门动态 >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被征地农民保障再提高

  昨天,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10月1日起,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标准再次提高,每个档次提高了20到50元不等,这已是我县第四次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我县于2003年在余墩村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工作,并在2005年开始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大量农业用地被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我县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力度也越来越大。

  据统计,全县共有2.6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障,其中有2.2万余人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3700余人仍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制度。本次调整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待遇调整,原按23000元缴费的人员待遇从430元/月提高至480元/月,原按13800元缴费的人员待遇从260元/月提高至290元/月,其他缴费档次的人员每月增发20至30元不等。 

安吉新闻集团两微一端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20016804号 | 浙公网安备33052302000447号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0572-5600257 | 举报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迎宾大道7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9003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扫黑除恶举报中心

安吉新闻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