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12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袁晶锦
日前,县城管执法局开展《城乡规划违纪行为处分办法》业务培训。
培训围绕具体条文,结合当前存在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或未按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梳理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违反城乡规划的具体行为,明确了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
据悉,《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第一部针对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20016804号 | 浙公网安备33052302000447号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0572-5600257 | 举报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迎宾大道7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9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