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05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吴静
2010年7月1日起,我县正式实施《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转眼“禁放令”执行三年有余,效果如何?
昨日,记者从县城管执法局了解到,从“禁放令”执行至今,违规案件逐年减少。其中2010年6个月8起,2011年13起,2012年11起,今年截至目前共7起。而39起案件中,60%为外地居民,涉及本地居民仅14起。
“违规现象少了,执行情况越来越好。”记者从城管执法局治安警察大队了解到,今年办理的7起违规事件,5起由外地居民引发。1月,来自浙江象山的张某依据家乡风俗在城区某建筑工地上停工祭祀,燃放了两只25响、两只16响礼炮以及两挂5000响鞭炮,因此被处以500元罚款,他告诉执法人员,由于自己到安吉才2个月,并不知道“禁放令”;4月8日,来自四川的王某在芝里小区为女儿订婚燃放了49响的礼炮,被赶来的执法人员制止并处以200元罚款。他解释说,自己知道安吉有禁放的规定,但是不知道具体禁放时间。
“外地居民由于不太了解我县情况,从而无意识‘违规’。”该局治安警察大队负责人解释说,而其余2起涉及我县居民违规燃放,也是由于对“禁放令”的“一知半解”。他介绍说,今年1月,我县居民董某因侄女结婚在灵芝路余墩小区燃放36响礼炮。董某表示由于自己开长运车,常年不在城区,对“禁放令”不了解。
事实上,“禁放”理念正逐渐渗透到普通市民中。“城区禁放,周边群众也受到影响,即使是喜事,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也在逐年减少。”“千禧婚庆”的负责人小马告诉记者,该婚庆公司每年要举办100多场婚庆活动,其中城区占80%,这些客人绝大多数用礼炮和踩气球代替鞭炮。而城区负责的客户一旦在酒店里摆酒席,也会“入乡随俗”,取消烟花爆竹燃放。“不过农村地区还是很少有客户主动提出用其他东西代替烟花爆竹的,可能是习惯问题,也可能觉得喜庆。”
此外,“禁放令”带来的正面影响也显而易见。记者从县人民医院了解到,在接诊因烟花爆竹受伤的病人数量上,2010年算是一个“分水岭”。急诊室的肖医生表示,“禁放令”执行后,该类病例数量至少要减少70%。不但城区如此,连未被列入禁放范围的农村地区也有减少。“以前常常接到,成人孩子都有。”他说,但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十分少见,除了市民安全意识增强外,“禁放令”的确功不可没。
“禁放令”执行三年有余,正能量满格,但仍有一些群众因个人习惯或传统习俗而将其“拒之门外”。当生态文明遇上传统习俗,我们如何选择才能“两全”?请继续关注下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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