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22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周昀豪
日前,中国银监会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用承包经营的商品林做抵押,从银行贷款用于林业生产经营需要。
作为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之一,我县207.5万亩林地资源“变现”情况如何?“真正实现林权抵押贷款只有14.07万亩,冰山一角。”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
那么,新政的出台实施,是否会成为林业资源盘活的新突破?
破解资源变现瓶颈
“林权的评估和贷后管理是两难,因为大量抵押林权分散、地处偏远,且缺乏专业人才,贷后管理难度大。”县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说。
“用固定资产抵押拿到了一笔贷款,用承包的林地抵押的话,评估太麻烦了,拿到贷款的时间可能比较长。”天荒坪镇林农老于说。
而对银行来说,出于风险防范的需要,偏好短期、担保类的林权贷款,林权直抵模式一直难以做大。
《意见》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问题。如《意见》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接受借款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林权作抵押担保发放贷款。可抵押林权具体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及相应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家规定可以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
“《意见》明确了有效抵押范围后,还对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作出了相关规定,让银行更放心地开办林权抵押贷款。”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认为。
同时,《意见》规定,贷款30万元以下由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协商评估,不需专业机构评估。此举,极大减轻了林农通过林权抵押获得贷款的负担,解决了林农普遍反映的“评估难、评估贵”的问题。
银行给力二次“造血”
虽然只是冰山一角,金融机构通过林业产权抵押、合作社、林业贷款机构担保等方式投放信贷5亿元多元,对我县林业发展作用甚大。
县信用联社逐年加大对林农支持,去年通过林贷通专项贷款累计发放1.2亿元,今年上半年也发放3000多万元。联社相关负责人说,承包的林地可以用做抵押,会给许多林农的贷款带来便利。“关键是新政进一步完善了林业资源交易体系,让林贷资源市场趋于完善,进而增强了金融机构的造血能力。”
虽然建行安吉支行对支持林业信贷的规模并不大,仅仅去年通过和浙江信林担保公司的合作发放了一笔林权贷款,但建行安吉支行对新政出台后的林权抵押贷款表示信心。
该行公司部负责人说,随着华东产权交易所安吉分中心的开业和新政的出台,银行将会加大对林业资源客户的信贷投资,尤其是评估问题解决后。
不过,多家银行也表示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还存在很多难点。尤其是在林权交易方面,受采伐政策、林地“一山多户”现状影响,流转林地规模不大、交易规模小,难有大规模的抵押贷款。
“而且,我县受台风等灾害影响较大,如去年的‘海葵’就造成林业损失惨重,对银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来说也是一大风险。”县内某银行信贷经理认为,需要有一个风险共担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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